四九小说>都市异能>白兔的报恩>第1章

  “大、大家好,我是新转来的白绒绒,以后跟大家就是同学了,请多多关照。”怯生生的声音甜甜软软的,听在耳朵里像吃了大白兔奶糖一样甜蜜。

  讲台上的女孩子长着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眼睛倒是很大,水汪汪的,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完毕,朝着高三2班的全体同学深深地鞠了一个躬,乌黑顺滑的长马尾从肩膀一侧滑落下来,露出身后毛茸茸的卡通小兔形状的书包。

  “天,这也太可爱了吧!”不知道哪位男生小声感叹一句,引起一阵起哄的嘘声,惹得班主任侯老师怒睁铜铃般的大眼,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切!”有女生不屑,“幼稚。”都多大的人了,还背卡通书包,当这里是幼儿园小班吗?

  “好,让我们用掌声欢迎白绒绒同学加入我们高三2班的大家庭。”老侯清了清嗓子开口,“希望同学们可以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帮助白绒绒同学尽快融入新环境……”

  一边说一边用目光在后排的座位上逡巡,琢磨着把哪个调皮捣蛋的家伙调到班里唯一的一个空位上,然后再从前排调一个人下去,在前面空出一个位置出来安置新同学。

  这是个得罪人的事儿,老侯皱着眉寻思,要不让人再搬一张课桌来放在前边得了。

  这新同学个子不矮,可是看着特别乖,乖得不把她放在讲台旁边老师的眼皮子底下呵护着都过意不去,肯定得让她坐在前排的,万万不能安排到后排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去。

  可没等老侯琢磨出一个章程来,那新同学就怯生生地举了举手,战战兢兢地说:“老师,我可以坐到那里去吗?”

  全班同学顺着她嫩生生的手指的方向看去,目光落在后排最靠里的角落里的唯一一个空位上,小妹妹,好样的,艺高人胆大,啊不,无知者无畏啊!

  知道在那趴在最角落阳光永远都照射不到的座位上睡得人事不知的男生是谁吗?

  那可是威震江湖,人称打遍西寺无敌手的十三中扛把子朗熠。

  西寺区是宜宁市的老城区,得名于这儿有一座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福慧寺。

  福慧寺位于城市西边,因此人们更习惯称之为西寺,寺前那一条老街就是西寺街了,而这一大片被新城改造遗忘的老城区,则统称为西寺区。

  跟高楼林立、街道宽敞整洁的新城区不一样,西寺区鱼龙混杂,街头巷尾各种小偷小摸、打架、抢劫等等屡禁不绝。

  能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闯出名号,朗熠的凶悍可想而知。

  据说他打起架来,就跟一头疯狼似的,完全不要命的架势,极其可怕。

  其实班上真正见过他打架的人不多,但实在是威名太甚,以至于在全班、乃至整个十三中,朗熠都是一个从来没人敢招惹的存在。

  长期以来,朗熠一个人独占一个两人座位,基本上没人敢靠近他现身之地的三步之内。

  好在他也不是经常出现在学校的也就是了。

  十三中的老师们对朗熠这个人,也是又爱又恨。

  十三中是西寺区的菜市场中学,教学质量极其一般,附近但凡成绩好或者是家里有点儿能力的,都想办法把孩子送到其他好一点的学校去了。

  留在十三中的,大部分都只是想要混个高中文凭,唯一剩下几个愿意学习的,也由于各种条件限制,能考上个大专就算得上了祖宗积德了。

  要能考上个二本,照片至少能在学校的光荣榜上待上好几年。

  半大的中二少年,没有一个奋斗的目标,闲散地混日子,闲着闲着自然就想惹事,因此各种打架斗殴事件层出不穷,甚至还发生过跟校外的社会不良青年的大型械斗事件。

  可是自从朗熠来了十三中之后,校园风气大变,居然清净了许多。

  原因是朗熠这个人极其护短,既然他在十三中上学,那十三中就是他的地盘,本着我的人只有我自己能欺负的原则,但凡有人敢上门来欺负十三中学生的,朗熠必定会出手将对方打得屁滚尿流。

  据说他最厉害的一次,是他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勇斗一群手持西瓜刀和钢管的小混混,打得对方倒下一大片,并且逼得混混头子哭爹喊娘地发誓再也不敢踏入十三中的地盘半步。

  从那之后,朗熠就在十三中奠定了他无可撼动的校霸地位。

  学校里有吃了熊心豹子胆想要打架闹事的,都不用朗熠亲自动手,眼珠子一瞪就能把人吓得怂成一颗鹌鹑蛋。

  一时之间,校园之内欺凌弱小的事件大减,校风校纪变得清正了许多,老师们大松一口气之余,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朗熠,还真没法达成这样的效果。

  而且朗熠这人吧,打起架来无法无天,可平时其实还安分的。

  不是每天都会来学校,偶尔心情好了回来待半天,大多数时候也都是趴在桌上睡觉而已。

  同学们虽然被他的威名所慑,但打心底里其实并不算十分害怕他,毕竟朗熠从来没有无缘无故主动打过人,只要不去挑衅他就行。

  特别是,不要妄图侵占他的私人空间,比如说他旁边的那个空座位。

  大佬讨厌被人靠近,而且,起床气还特别重。

  “不是,那里不行……”老侯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这个叫白绒绒的女生晃着马尾,一蹦一跳地迈着可爱的步伐朝朗熠的方向走了过去。

  “啪!”毛绒绒的小白兔书包落在了朗熠旁边的桌面上。

  全班同学的心一下子全都提上了天花板,看新同学的眼神似乎她已经是一个死人。

  可是这白绒绒还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到临头的样子,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笔袋、课本和笔记本从书包里掏出来,一样一样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面上。

  最后还甜甜地朝愣在讲台上的老侯笑了一下,眼睛眯成了两道新月,漂亮的嘴角向上翘起,脸颊两旁居然还有两枚小巧可爱的酒窝。

  这一瞬间,老侯突然觉得,别说她只是想要坐在这个座位上了,哪怕她想要的是天上的星星,他也愿意搬个梯_子爬上去帮她摘下来的。

  这么可爱的笑容,谁能抵挡得了?

  就算是朗熠,估计也是不会反对她成为他的同桌的吧!

  算了,老侯摆摆手:“我们开始上课。”

  要上课了,白绒绒赶紧拿出语文书,再把笔记本翻开,从胡萝卜造型的笔袋里拿出一支钢笔。

  拔笔帽的时候,双手有点儿抖,使不上力气,一下子竟然没有拔开。

  谁也不知道,在看似镇定自若的外表下,白绒绒紧张得双腿一直都在发抖。

  天哪,她坐到恩公的身边了,两人的直线距离相距不到二十厘米。

  只要她稍微动作幅度大一点点,她就能碰到他了呢!

  当然白绒绒是不敢碰朗熠的,能够在他身边坐下来,就已经费尽了她所有的力气了,周围的空气里,充满了浓郁的狼的气息,把她重重包裹着,撩拨着她所有恐惧的神经。

  这种生物本身对天敌本能的恐惧,不是光凭努力就可以控制得住的,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是她被灵玉选中之后,高强度训练几个月的成果了。

  那几个月她每天都被关在充满了狼味的屋子里的日子,不堪回首啊!

  可是,族里的大巫人工配置出来的狼味,跟真正的狼味还是有一些区别的,真正的狼味攻击性更强,让她有种直击天灵盖的颤栗。

  镇定,一定要镇定,白绒绒,你已经勇敢地迈出了报恩的第一步,你一定可以出色地完成任务的!

  白绒绒双手一用力,终于成功地把钢笔从笔帽中拔了出来。

  “嘶!”她听到周围一阵惊恐的抽气声,好奇地一抬头,也僵住了,她居然,一不小心,把墨水给甩到朗熠的脸上了。

  七个墨点子,均匀地在他的脸上排成了北斗七星的形状。

  白绒绒忙不迭地掏出湿纸巾,伸手就去给他擦脸上的墨汁。

  “别……”前边的同学绝望地捂住了眼睛,完了,这小姑娘的手腕,这下是保不住了。

  朗熠不会随便欺负身边的人,那是建立在别人不招惹他的基础上的,一旦别人碰到他,不管是有意无意的,都必定会遭到反击。

  特别是在他睡觉的时候,高一的时候,曾经试过有个男生在打闹之中一下不小心撞到了正睡觉的朗熠的身上,结果不到一秒的时间,这男生的手腕就被他抓住狠狠一扭,当场就骨折了。

  骨折了也只能自认倒霉,谁叫他要撞到朗熠的身上呢,人家就算是睡着了,本能的自保反应也比一般人要强上几百倍,那是长期在危险的环境中锻炼出来的。

  从此以后,在朗熠睡觉的时候,再也没有人敢靠近他三尺以内,只除了这个无知者无畏的新同学,居然敢把墨水甩他脸上,还妄图给他擦脸!

  这又白又细的小手臂哦,都不用用力折,捏一把就碎了吧!

  不出所料,朗熠的反应极其迅速,在白绒绒的湿纸巾碰到他脸上的那一瞬间,也不知道他的手是从哪里出来的,疾如闪电般一把抓住了白绒绒的手腕。

  白绒绒吓得低低叫了一声,“啪嗒”湿纸巾掉在了朗熠的脸上。

  “朗熠!住手!”讲台上老侯大吼一声,试图阻止即将发生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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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推文】隔壁幻言年代文《八零真千金之美人如玉》正在更新中……

  上辈子,岑思颜是个亲爸妈不疼,养父母不爱的真千金,一辈子被鹊巢鸠占的假千金玩弄于股掌之间,梦想折翼,所嫁非人,穷困潦倒郁郁而终。

  重生之后,她才知道,自己本应是气运加身的穿书女主,一生平安顺遂,幸福美满。

  全是因为被人夺了气运,才导致如此悲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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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生爸妈把她宠成了掌中宝;

  养父母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了;

  曾经折翼的梦想也在无意中美丽绽放;

  就连上辈子蛮横跋扈的假千金,也非要自己跳出来把自己给作死了。

  躺赢的日子美滋滋。

  唯一的烦恼,就是那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不知名男配,总要在她面前刷存在感。

  叶清安这个人,哪儿哪儿都挺好,要能力有能力,要样貌有样貌,要腹肌有腹肌,还死心塌地地对她好,就是在某些方面该死地抠门,一根气运羊毛都没让她薅到过。

  这样的气运之子,还要留着过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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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清安上辈子功成名就,唯一的遗憾,便是错失了那个最初让他心动并记挂了一辈子的女人。

  重活一世,他必将她捧入手心,免她苦,免她累,让她心想事成,一世无忧。

  本文又名《重生之满级大佬的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