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然在遇到沈寻之前,一直过得土土的。
七夕这种节日,对他而言是很正式、洋气的节日。所以他特别重视,早就开始做准备,立志要和沈寻过一个不土的、浪漫的情人节。
但是呢,用力过猛和努力错了方向,也是会出问题的。
乐然在观察了特别行动队有名的那几对后,得出一个结论:是男人,就要会做菜,会疼另一半。
不说那几对,就是他寻哥,虽然在有权有势的家庭长大,也能烧一手好菜。
想当初,他寻哥就是这么跟他好上的。
他,乐然,不能不是男人!
乐然最想请教厨艺的其实是柳至秦,但柳至秦不在首都,他能请教的只剩下昭凡。
昭凡一听,把围裙一围,“哥现在就把毕生绝学传授于你!”
半个月的时间,乐然都在跟着昭凡学习。不仅学到了厨艺,还学到了哄人的“甜言蜜语”,还学到了梦中情人穿搭。
乐然踌躇满志,七夕这天,不让沈寻进厨房,一个人忙到下午两点,最后终于在烧烂了一个锅之后,眼巴巴请求沈寻帮忙。
大菜其实已经做好几道了,有鱼有排骨有鸡,乐然输在炸蛋皮上,这号称是昭凡新研究出来的看门菜。
沈寻收拾现场,把炸蛋皮改良成了滑蛋卷。
这成了七夕盛宴唯一好吃的菜……
鱼,腥的。
排骨,糊了。
鸡,巨他妈辣。
乐然端坐:“寻哥,对不起。”
沈寻叹气,“没事……”
以后不要跟着昭凡学了。
乐然有个很可贵的品质,不服输。虽然做菜失败了,但他还学到了其他好男人行为规范。
乐然回屋拿来一个薄本子,递给沈寻。
沈寻:“?”
乐然:“寻哥,这是我给你写的小说。”
沈寻:“???”
你背着我都在干什么?
乐然:“在这本书里,你日天日地,你所向披靡,你神挡杀神,你万寿无疆,你……”
沈寻捂住乐然的嘴,“乐乐,好了,我知道了。”
乐然挣脱出来,眼珠子亮晶晶,“爱一个人,就要让他成为主角,让他开挂……”
沈寻气得牙痒,严啸昭凡这两口子!
现在充满男友力的饭也吃了,书也收了,沈寻打算带乐然出去玩。
乐然翻出上回昭凡给他买的“潮男装”。
沈寻把人推回去,换上了男友衬衣。
乐然正想问为什么,沈寻说:“这是流行。”
乐然马上说:“好的寻哥!”
逛街时,沈寻带乐然进了不少男装店,努力将昭凡灌输的“流行”挤出去,提着大包小包准备回去时,乐然突然说:“寻哥,我想去那里打个耳钉。”
沈寻:“?”
乐然:“基佬都这样的。”
乐然还有点不好意思,摸摸脑袋,“打了就不土了。”
沈寻:“我们乐乐哪儿土了?”
尽管从不认为乐然土,沈寻还是没有阻止乐然打耳钉,还给乐然选了个狼脑袋耳钉。
乐然很喜欢,拉过沈寻自拍,拍的时候亲了沈寻一下,小声说:“小狼狗来了,嗷!”
几天后沈寻用乐然的手机,发现乐然的浏览记录:现在最流行的男朋友,第一名:小狼狗。
沈寻:“……”
乐然隔三差五:“嗷!嗷!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