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耽美小说>投之以桃(GL)>第111章 道德

  一

  在知道赵董有个女儿的第三年,我终于在江城见到了她。

  不过我刚见到赵董的时候,赵董还不是赵董,是赵总,我也还不是廉特助,是廉克勤。

  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一次见到赵总的时候我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刚刚进入失业。

  ——是的,我学的是哲学,还是西哲,毕业即失业。

  其实我是想深造的,可我考不起研究生了。不过还好我有先见之明,大二就考了教资,于是我打算到梅市的高中里去当老师,或者考个公务员什么的。

  上大学的时候老师开玩笑说,我们这个专业的学生在各行各业之中都有活跃的身影,我现在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都转行啦。

  但是很不幸,只招三个人,我笔试第一名,面试倒数第一,就这么落榜了。当时我失魂落魄大受打击,后来才知道面试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是校长侄子、教育局局长孙女、某学科教研组长外甥。

  不过我当时不知道,我只觉得我无能。我想我要滚回十万大山里去了,而且我饿得要死,每天就看着捡来的饭店菜单吃饭,靠两个馒头度日,就着水泡开,慢慢地碎着吃。我管这叫合理的自我欺骗。

  不管怎么说,总之,我要离开梅市了。再在这荒芜无情的城市里待下去我怕我明天的底线再次下降,饿得绿着眼睛去割肾卖钱。

  在我临走的前一天,我随便乱投的简历有了回音,HR叫我去面试。那是个新兴的科技公司,听说老板是个京城来的漂亮女人。不过这跟我没关系,这些是我进公司之后听别人说,才知道的。

  我看着我租来的地下室桌子上的馒头屑,咬咬牙。

  那就先退票,再碰一次运气吧。

  火车票49.5,退票只返我44.5,他妈的狗崽种坑我五块钱。我一边这么想一边坐在椅子上发呆,等着面试。

  其实我知道我肯定录取不上,不过我就是不甘心,我发了疯,我想再在梅市多留一天。梅市这么巨大,这么冷漠,这么步伐匆匆这么永无止息,可我在这里觉得自由,从没体验过的自由。

  我喜欢自由,我需要自由。我不想回家,家里只有怯懦而又狠毒的父母,无能而又傲慢的弟弟,吃人的闲言碎语和无尽的引力,牵着我往下坠。

  就算我死在外面,我也绝不会再回家。

  我推开门进去,里面坐着个漂亮女人,抬着下巴,神情懒洋洋的,手指里夹着根细细长长的烟。

  我心里当时卧槽了一声:这公司挺有钱啊,HR都这么漂亮,啧啧啧。

  她随口问了我几个问题,就挥挥手让我出去。

  好吧,我就知道我没希望,真不知道我犯哪门子神经多留一天。

  但她忽然叫住了我,让我等等。

  她说:“你大学学的是哲学?”

  我说是。

  然后那女人就笑了。她说:“那我来考你几个问题。”

  我说行。我等着看这个花瓶能问出点什么民科问题。

  她问完了,我也答完了。她好像挺满意,我心里也挺惊讶。

  因为她问的问题很有水平,如果没有长年的阅读积累,根本都不知道她引用的话是谁说的。

  这公司真特么牛呀,HR都这么有文化。

  她收起烟,说:“最后一个问题。”

  “你理想中的雇佣关系是什么样的?”

  我思考片刻,还是说了实话:“你给我钱,我就什么都干,管你叫妈都行。”

  其实我后面还有一句话没说,她想包养我都行。不过我猜她不会这样做,一是同性恋相对来说比较少,二是我没有漂亮到需要人花钱来睡我。

  叔本华罗素算个屁,我要钱,没钱我饿得要死,回家的火车票都买不起,只要给我钱,我可以立刻毫无廉耻地把黑格尔从坟里骂得跳起来。

  女人惊愕地望了我一眼,随即非常愉快地笑起来。她朝我伸出她那好看的手,用她那好听的声音对我说:

  “你好,我叫赵之华。”

  二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成了赵之华的秘书。

  啊不是,现在该叫她赵总了。

  宴会上觥筹交错,男人觊觎丑恶的眼神像毒蛇,嘶嘶吐出的信子盘踞在她腰间胸前,她视若无睹,仍旧笑眯眯地跟他推杯换盏。

  然后回家之后大吐特吐。

  赵总一醉就一塌糊涂,倒在沙发上,手背盖着脸,我木着脸把她拖去换衣服洗澡,在我放热水的时候,我听到她细若蚊呐的喃喃声。

  她说“爸爸”。

  我呆了一下,决定装作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不过不知道哪里有传言说,我们赵总其实身世很厉害,父亲是京城的一位不可说,赵总是因为男人跟家里闹掰,这才负气离开京城来南方创业的。

  我对此嗤之以鼻,半点不信。世上哪有这样的大傻逼呀。反正我觉得赵总不是。

  三

  然后赵总告诉我她是。

  那是在很久以后了,两年?三年?或许是四五年。我记不清。总之,赵总那时终于变成了赵董,我们公司在寸土寸金的梅市买下了一整栋楼来办公,再也没有男人敢在她的面前露出半点不尊敬的神色了,他们纷纷点头哈腰地讨好她。

  人们都说,赵之华是梅市商界的一只虎,跺跺脚梅市就要抖三抖。

  现在这老虎站在我跟前,一只手里夹着烟,另外一只手里拿着我的辞呈。这场景牵动了我的回忆,我觉得好像又回到好几年前还是赵总的她面试我的时候了。

  她沉默地吸完一支烟,说:“你为什么要辞职?你明明干得很好。”

  “是我给你的钱不够吗?”她问我,直截了当。

  我说不是。

  她问,那是为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

  那时候我是廉秘书了,沾了赵董的光,所有人都要叫我一声“廉特秘”,我已经有了很多钱,我有了房子,有了梅市的户口,有了几年前我大学刚毕业时想都不敢想的一切,如果现在我还想吃馒头,我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一点买的馒头可以从梅市铺到我老家门口。

  但同时我也觉得疲倦。

  跟赵董一样,我一身的病,挡酒挡出了胃病,眼睛有一次出去办事的时候进了异物,没有及时处理,后来总是迎风流泪,所以我戴了平光眼镜。

  现在赵董出头了,我也觉得自己可以走了,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人有时候就是会这么贱,我也没办法。

  赵之华用她那好看的手压住了我的辞呈,沉吟片刻,说,既然你不想当我的秘书,那就当我的生活助理吧,怎么样?工资给你照旧。

  我很谨慎地问,那工作任务主要是干什么啊?

  她若有所思地吸了一口烟,耸耸肩,说,我也不知道,就,管我吃饭睡觉,叫我尽量少抽点烟少喝点酒这些,大概。

  我无语了。这他妈谁能办得到。

  赵之华转过身去,她看着窗外的高楼大厦,久久没有再说话。

  她忽然对我说,小廉,你知不知道,其实我还有个女儿。

  四

  在知道赵董有个女儿的第三年,我终于在江城见到了她。

  那时我已经当了好几年赵董的生活助理,每天都兢兢业业,并且被气得肝疼。因为赵董我行我素,完全不听我的,照样半夜喝酒喝得胃出血进医院。

  我给她提醒次数太多了她还会嫌我烦拉黑我。

  他妈的,气死我了!赵之华这个大傻逼!

  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脸色苍白,见我来了,朝我笑了笑,伸出手说,小廉,有烟吗?

  我说有个头,你歇着吧。

  于是她就笑。

  我在病床边一边给大傻逼削苹果,一边心里长长叹了口气。

  赵董位高权重,并且非常孤独,非常寂寞。她需要外物来填补内心的空虚,这东西是什么不重要,或许是烟,或许是酒,或许是漂亮男人,也或许是漂亮女孩。

  她包养的那个漂亮女孩叫李润月。

  清纯又妩媚,嫩得能掐出水,看着赵董时眼睛含着不自知的爱慕和依恋。

  赵董自己没发觉,自从有了李润月之后,她脾气比之前好了很多,烟也抽得少了,说是怕给那女孩闻二手烟。

  她俩好像差的岁数挺多呀,我想。

  我再次叹气。

  算了,我管赵董喜欢谁呢,我是廉特助,只要赵董生活得健康规律一点,别说赵董跟年纪只比自己女儿大一点的小姑娘谈恋爱,赵董跟哈巴狗谈恋爱我都没意见。

  不过赵董忽然又心情不好了,她在某一天用一种跟我探讨哲学问题的口吻,严肃认真地询问我知不知道现在的年轻女孩喜欢什么东西。

  我瞧着她脖子上的吻痕幸灾乐祸,心想,你惨啦,你坠入爱河啦!哈哈!

  但是赵董某种意义上脸皮很薄,换句话来说,就是很要脸,大概我的幸灾乐祸表现太明显,她回过神来,恼羞成怒地叫我滚蛋。

  然后赵董就把我派给了她的女儿,让我去照顾那个小女孩一段时间。

  我临走的时候恐吓赵董现在的秘书小陆,要她一定要好好监督赵董,要是赵董再把自己喝进医院,我就从江城打直升飞机跳过来扒掉她的皮。

  小陆都快被我吓哭了。于是我心满意足地启程出发去了江城。

  五

  在知道赵董有个女儿的第三年,我终于在江城见到了她。

  她好像叫赵什么水,呃,不过叫什么倒不太重要,我懒得管,总之她是赵董女儿。

  来的时候其实我挺头疼。

  听说这女孩是赵老爷子一手教养起来的,真真正正的大小姐,我心里特愁,怕她跟什么二世祖似的,不把周围的人当人。我倒是不介意,毕竟我拿了赵董的钱,我很敬业,我就是有点烦。

  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她乖得有些过分。

  我记得我去接她的那天是圣诞节的第二天,江城那年很冷,冬青树上的雪还没消,她就背着书包,拎着行李箱,低着头慢慢地走出来了。

  她一抬头,我愣了一下。

  赵家是不是有什么美女基因啊?

  她很漂亮,是跟赵董两种风格类型的漂亮。我估计有很多男生喜欢她。

  我弯下腰,手护住她的头,替她拉开车后座的门,但她被我的动作吓得呆了一下,愣愣地抬起头来望我。

  我低下头来看她:“怎么了,赵小姐。”

  她好像有话要说,但最终也没有说,只是小声说:“我坐副驾就好。”

  好吧,我没意见。看来她不是那种虚荣骄傲的小姑娘,不喜欢我浮夸装逼的这一套。

  车开出去有一会儿了,我把着方向盘,说:“我叫廉克勤,之前是赵董的生活助理,目前的工作是照顾您。”

  她沉默了一下,似乎悄悄地打量了一下我,才说:“我叫赵光水。很高兴认识你,廉姐姐。”

  噢,知道了,不是赵什么水,是赵光水。

  她声音很清,也很柔软,叫我想起什么谨慎温和的小兔子。我不由得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

  我说:“您不用这么叫我,我是干活的,叫我小廉就行。”

  她说:“那你先不要叫我您,可以吗?”

  “我不习惯。”她语气很轻。

  我终于好好地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说好。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我想。

  六

  她看上去心情很不好,整个人都透着股沮丧,我一边做饭一边这么想。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紧接着我又想,关我屁事,我去叫她吃饭好了,要是她跟我使脾气不吃,我就把饭放在她门口不管她了。

  我敲了敲她的房门。

  她明显地在想事情,被我吓了一跳,不过还是很乖,很听话地跟在我身后取去吃饭。

  我开始后悔了。

  我想我应该对她稍微再好一点,赵董很混蛋不代表她的女儿性格很混蛋,她看起来还是个孩子。

  总之,我回忆了一下来之前恶补的青少年心理学,停下来。

  然后将她按在了我的怀里。

  年轻女孩的身体柔软又带着若有若无的清香,我不知道为什么动作就有点僵硬。我僵硬地摸摸她的头:“我觉得,你好像看起来心情不太好。”

  啊我服了,这什么台词。

  但我还是僵硬地说了下去:“我买的育儿书上说,如果小孩子表现出情绪低落,那就应该给她一些肢体接触,安慰她。”

  我低下头来:“你现在有感觉好一点了吗?”

  我觉得我要是她我就要狠狠地踩这个怪女人一脚。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她意外地张大眼睛,随即非常清澈明亮地笑起来。

  她抱了抱我,又飞快地松开,轻声说:“谢谢姐姐,我感觉现在好多了。”

  “我们去吃饭吧。”她说。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愣了半天,不知不觉地笑了笑。

  好奇怪的孩子。

  但是比起赵董来说,算是挺可爱的。

  七

  我很快地知道原来她是失恋了,被谭家长女谭明梨拒绝了告白。怪不得她这么失落。

  她非常缺乏安全感,睡觉的时候要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房子里漆黑一片才肯睡,难过的时候也不会找人安慰,只是找一个小角落蜷缩起来悄悄地掉眼泪。

  我拿她没有办法,面对她时我总是觉得没有办法,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好静静地坐在她旁边,等她哭完再给她递纸巾。

  她求我抱抱她,于是我俯下身轻轻地抱住她。

  她是一个美丽而又脆弱的小家伙,像是用雪和风塑造的小精灵。她的手腕细得好像随手就能被我折断。我同情她,觉得她可爱又可怜。

  “梨姐姐她很好很好,唯一不好的地方可能就是她不喜欢我。但是仔细想一想,那也不是她的错,她不喜欢我,也很正常。所以她还是很好的。”

  过了一会,她这样伏在我肩头,断断续续地轻声说。

  “廉姐姐,我真的好喜欢她……”

  直到累到睡着的时候,她还在轻轻地念着谭明梨的名字。

  真可怜,我想。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这让她的人生很痛苦。

  谭明梨,我知道她,数年前曾经名噪一时的谭家明珠,在很久之前小水的生日宴上我曾经见过她一面。

  她温柔美丽,含着微笑。可我知道,在她这惑人皮囊下的一颗心却是冷的。

  这是一个什么也不爱的人,甚至也不爱她自己。假以时日,她会是贰个谭景山,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她很危险,我想,而我或许可以让小水避免这危险。

  八

  但是跟我想得完全不一样,我原本以为小水只是一时的迷恋,或者是滤镜,更或者是恋母情结——这样缺爱的小女孩会爱上温柔成熟的长辈几乎是一种必然。

  但是小水比我想象得更加坚定,也更加爱谭明梨。

  她其实是什么都明白的,只是她不在乎。就像她后来向我说的那样,她不问值不值得,只问甘不甘愿。

  真是一个奇怪的孩子,我想。

  我之前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人。她真奇怪。

  九

  赵董今年没有回京城,她去找润月小姐了,所以今年是我一直在陪着小水。

  我陪她散步,放风筝,看电影,找花花草草,拼世界地图,还教她打游戏。她很聪明,但她不太擅长电子游戏,总是打不过关卡,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凑过来软软地请我教她。

  于是我教她。

  说实话,被这样漂亮的年轻女孩请求我心里还是挺受用的。

  她看起来没有之前那样沮丧难过了,我想。那么她忘记谭明梨了吗?

  有一天晚上她看书看得在沙发上睡着了,我轻手轻脚地将她抱起来,打算把她送到卧室去睡觉。

  她轻声叫:“廉姐姐……”

  我的心脏跳了起来。我慌乱地俯下身,将耳朵凑近她的嘴唇,想听清她的梦呓。

  我听错了,她叫的是“梨姐姐。”

  梨姐姐,廉姐姐,li梨,lian廉,明明只差一个元音拼音而已,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为什么她念前者的时候含着我从未见过的柔情,念后者的时候只有纯粹的尊重和亲近。

  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赵光水是个奇怪的孩子,在她身上我有好多事情都想不明白。

  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谭明梨。

  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有这样一种纯粹的温柔和善意,在我胃疼时着急得一边掉眼泪一边照顾我吃药。

  我想不明白,她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眼泪。

  我想不明白,我面对她的眼泪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耐心和心疼。

  我抱住她,就像抱住一朵天边随时就要消散的云。

  小水,小水,我的小水,我的珍宝,我的小猫,我的救赎,我的灵魂。

  十

  啊,谭明梨居然也是喜欢她的,这真叫我惊讶。

  我原本以为,她这样的人是一辈子什么都不会爱上的。

  小水每天都很开心,连眉梢眼角都带着甜蜜。她毕竟还是初恋,青涩而又悸动,谭明梨的段位又那样高,三言两语就轻而易举地能够让她心动。

  我意识到,我是时候跟她分开了。谭明梨不会容忍我再陪在她身边。

  她请求我替她向赵董隐瞒,我答应了。即便我知道这会让我失去赵董的信任。

  其实她们母女俩挺像的,我有时候会一个人这样想。赵董同样也很缺乏安全感,我知道我对她的意义和别人不同,她绝不能接受我的背叛。

  但我还是这样做了。

  我很抱歉,但是并不后悔。

  如果这是小水的请求,那就这样做吧。我奇怪地发现我拒绝不了她。

  东窗很快事发,赵董跟我谈话。

  她望着我,说,小廉,你想要什么跟我说,我都会给你的。

  这就是临走时最后的礼物的意思了。

  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她很守诺,而且对身边人一直很好。不过我不知道,她要是知道我想要的是她女儿她会不会把我团着吃了。一想到这一点我就觉得很搞笑。

  我摇摇头,说,不,赵董,我什么都不要。

  我什么都不要。

  我只是想,现在我不再是廉特秘,也不再是廉特助,我只是我自己,廉克勤本身。就像很多很多年前一样。

  十一

  我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小水,毕竟谭明梨曾经要求过我不能再跟她有任何接触。

  我拉黑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又扔掉了以前的旧设备。她发现之后一定会很伤心的,我心想。只是不知道她还会不会悄悄一个人哭。

  大概不会了,她现在有谭明梨。

  那是在一年之后的初春,她过生日。

  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挺开心——小水的十八岁生日是跟我过的,就我们两个人。

  人生如此无味漫长,但她总算还有什么是只属于我的。

  聚会上有一个很吵的年轻女人一直起哄,要小水亲谭明梨。我默默地瞧了那个人形大鹦鹉一眼,有点想把她的嘴巴堵上。

  不知道我现在离席还来得及吗?

  我不想见小水……但还是见到了。

  她接吻的时候会攀着谭明梨的肩仰起脸,动情地勾着女人的脖颈,吻完之后眼睛湿漉漉的,好像要滴出水。

  还要轻轻地再亲亲谭明梨的嘴唇,亲昵地蹭蹭女人的颈窝,这才依依不舍地从她怀里出来,目光还黏在她身上不分开。

  她吻人原来是那样吻的,她爱人原来是那样爱的。

  可是都跟我没有关系。

  在这时我忽然痛恨起自己的家庭和出身起来,我恨我自己不是个什么廉家长女什么的。

  那样得到小水的人,是不是说不定会是我。

  该走了,我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我还想跟小水再说几句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过话了。

  谭明梨静静地望了我一眼,我知道她是个很能吃醋的人。她现在一定又在心里骂我了,我想,但小水在这里,她又想装着成熟稳重。

  真狡猾。小水怎么就被这只老狐狸给哄走了。

  她还是走了,房间里只剩下我跟小水两个人。

  她认认真真地看我,然后我看到她露出了心疼的神色。

  傻孩子,我想。

  我总是觉得她傻。她很聪明,但她也很傻,这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她不知道,我是不值得她心疼的。

  临走时她对我说:“祝你幸福平安,常常开心,廉姐姐。”

  我笑了,说:“不如祝我发大财吧。”

  她愣了愣,随即笑起来。她真诚恳挚地望着我,轻声说:“祝你发大财。”

  我喜欢钱,钱让我心安,如果人生已经别的什么东西都没有,那么至少我还有钱,很多很多钱。我没有道德,钱就是我的道德。她曾经将很多我失去的东西重新带回过我身上,但她只是短暂地跟我相处了一段时间,紧接着又很快地离开了。

  我知道她的未来在田野,在乡间,在谭明梨身边,也在无数个贫穷而又苍老的土地上。

  我盼望着她将春风和阳光带到一切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