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方霓在复习周的最后两天来学校找沈乐。
他收到郑方霓的消息,匆匆忙忙到校门口接,只见郑方霓倚靠在栏杆,穿了件白色的连帽卫衣,他本身就高,穿了黑色裤子显得腿长。
郑方霓看见沈乐了,直起身站好,向他招了招手。
沈乐小跑过去,喘着气,“你,你等了多久?”
郑方霓自认唐突,“没有很久,是我突然说要来……有没有麻烦到你?”
沈乐摇摇头,“不麻烦,你也知道我这周都没课。”
闻言,郑方霓稍微松了口气。
沈乐说,“你吃饭了吗?”
郑方霓看着沈乐被风吹得发粉的耳朵,眉眼低垂,“没吃,你请我吃好不好?”
沈乐微微一愣。
不知为何,沈乐竟觉得郑方霓有些情绪低落。
沈乐是个靠直觉的人,察觉出郑方霓的低落,心里也莫名沉重起来。
他想跟郑方霓说说话,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这时,沈乐才发现,他原来不那么了解郑方霓。甚至回想一下,他和郑方霓最多是网上聊得比较密的网友。
他了解郑方霓吗?沈乐想,郑方霓又了解他吗?
“在想什么?”郑方霓出声打断了沈乐的思绪。
沈乐回过神,“嗯?”
“想什么想得那么入神?”说着,郑方霓指了指左右路口,“走哪边?”
沈乐说:“啊,这边。”
向左,然后沿着两栋教学楼走,第三个路口拐进去就到了饭堂。
沈乐负责刷卡,郑方霓跟在后面端盘,两人把饭堂的窗口都逛了一遍。
郑方霓坐下来,嘴角有隐隐笑意。似乎还沉浸在刚才沈乐怕他吃不饱,十分紧张问他这个吃不吃,那个吃不吃,着急得四处张望的情境中。
被郑方霓笑着看,沈乐的心又不自觉开始打鼓。咬咬牙,主动拿起筷子,“吃呀。”
郑方霓这才动筷。
沈乐捏着筷子,余光忍不住偷偷看郑方霓。
郑方霓低头的时候,眼帘自然半垂,眼尾一颗藏在褶子里的小痣微微露了出来。
黑色的一点点,不细看的话会以为是延长的眼线。
沈乐偷偷地,很认真地再看了几眼。
对面的郑方霓抬头,就只见到沈乐的耳根变红了。
吃完饭,郑方霓说要走走。
沈乐便带他去学校的操场。但中途因为不识路,两个人像无头苍蝇般绕了几圈,郑方霓忍不住揉了揉那颗丧气的小脑袋。
还边揉边笑。
沈乐的脸火辣辣的,拨开郑方霓的手,小声嘀咕:“别笑了。”
郑方霓无所谓要去哪里,道:“就这里吧,还能坐。”他指着树荫下的休憩椅,又看沈乐,“嗯?”
沈乐红着脸,点了下头。
两人坐下,稍坐片刻,彼此都没有说话。沈乐还在懊恼当中,而郑方霓则在斟酌。
想了想,郑方霓开口道:“谢谢你。”
“嗯?”突如其来的道谢让沈乐不知所措,“谢什么?”
郑方霓放松靠上椅背,偏头看了沈乐一会,道:“谢谢你请我吃饭。”
沈乐一下恍然,巴巴回道:“又不是什么……”不是什么值得被感谢的事。但因为太小声,后半句沈乐没说完,郑方霓就说:“我的合伙人撤资了。”
沈乐的心突然一沉。
“还挖走了一部分人,现在项目几乎全部瘫痪。”郑方霓说这些事的时候很平静,甚至还很无奈地笑了笑,“事到如今,还是要跑过来找我父亲,求他高抬贵手。”
见沈乐一脸愕然,郑方霓又说:“其实也没有那么不堪,就……谈不拢。”他想到什么,“应该说是代沟。”
郑方霓的父亲早年在新加坡靠码头发家,后面趁着红利时代回到北京,一手做大了一家物流公司,从物流贸易到现在功能齐全的集团,可谓白手起家的典范。
也许是从无到有的经历让郑绍先非常固执己见。他觉得只有自己的决定才最适合郑方霓。
但因为郑方霓从小跟着奶奶长大,所以对郑绍先感情不深,久而久之关系也十分淡薄。
“小时候他不管我。”郑方霓叹口气,“大了反而想管了。”
郑绍先从不赞同郑方霓做的事,也从不认可。奶奶去世后,郑方霓懒得和他争,干脆不联系了。
这次合伙人退出,质问之下,他才知道是郑绍先的意思。
“因为不想和他讲感情,所以我放弃了。”郑方霓像是竭力,头向上仰望,闭上了眼。
干燥的秋风吹响了落叶,轻轻地发出沙沙的声音。
两人之间陷入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沉默,给了郑方霓无尽而无声的慰问。
热带的阳光悠长又延绵。沈乐看着郑方霓的脸,突然陷入了一种错觉。
原来郑方霓和他一样。都是画里那个常年屹立寻求的人。
“我始终相信你。”话很自然从沈乐嘴里说出来,“无论你在哪里,做什么,我都相信你能做得很出色。”
浮云掠过,属于秋天的暖阳投下了大片金辉。
郑方霓睁开眼,就看到了。
复习周后就是考试周。沈乐刚考完一门,出了教室就遇见霍珊。她身边还跟着个男生。
沈乐认出来了,那个男生也指着他,问:“你不就是上次……在桥上……”
上次郑方霓借自行车时,沈乐离远见过一面,虽然时间比较久了,但一见就能知道是见过的。
Taylor的打扮很张扬,短短的金发,耳骨一排铮亮耳钉,说说笑笑的时候,晃悠的唇环特别惹人注意。
沈乐朝他点点头,“你好。”
“你们认识?”霍珊左右看看,“Taylor?怎么没听你说过?”
Taylor下巴搭在霍珊肩上,道:“见过一面哈,我之前跟你说过Fred借走了单车,所以才晚了来接你嘛。”
霍珊想起来了,“啊,那次。这么巧合?”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Taylor笑:“确实挺巧的,我以为Fred不回来了,没想到那天在河边遇到。”说着,他看了沈乐一眼,似有深意,“认识一下?我梁潺。”
梁潺那天心里还好奇,郑方霓竟然带了个生面孔,问朋友圈里的人,都说不知道。
沈乐说,“你好,我是沈乐。”
这时霍珊灵光一闪,扭过头惊诧跟梁潺求证,“你说的Fred,该不会就是我看到那个人吧?长得很高,然后,然后……”霍珊不知怎么形容,下一秒又跟沈乐说:“就是跟你在饭堂吃饭的男生?”
郑方霓来的那天,霍珊在饭堂看见沈乐和不认识的男生吃饭,两人气氛融洽,沈乐还难得有些羞赧,想到之前沈乐说的朋友,她识相没去打扰。
霍珊捏着下巴继续说:“你说的朋友就是Fred,那这样说……他骑车带你逛大莲花,帮你查资料,说来看你,你还……”
后半句霍珊没说出来,但沈乐听懂了,急急忙忙否认。
“你别乱说。”沈乐真的急了,眉头紧锁,“别多想。”
霍珊及时收起话头,“啊啊,别生气,我不会再说了。”象征意义地捂住嘴,摆手示意不会再说。
谁都不会说的。霍珊用眼神说道。
被霍珊冷不丁地指出来,就好像自己的秘藏被突然挖出来公之于众,失去了所有安全感。
沈乐有些懊恼,抿唇摇了摇头。
他总是将喜怒哀乐摆在脸上,因而很容易被别人看透。既然霍珊都能看透,那郑方霓呢?他会知道吗?
知道的话,那郑方霓……
“哈哈,宝贝?你在说什么?”梁潺两手搂住霍珊,像笑小孩那样,道:“Fred是直的,他有女朋友。”
“哦不,应该说是曾经有过女朋友。”
“我们都知道。”
沈乐哭到半夜。悲伤同巨浪般将他覆灭,顷刻间又迅速退去,留下一个干脆利落、理智清明的他。
他不甘心。又很生气。气的成分居多。
他觉得郑方霓是不是直的这件事不应该由别人指出。
因为,他觉得郑方霓也喜欢他。
沈乐揣着手机跑到天台的楼梯间,看着深夜的月光拨通了郑方霓的电话。
郑方霓电话接得挺快,“沈乐?”他看了看手表里的时差表,“这么晚还不睡?”
听见郑方霓的声音,沈乐既委屈又生气,想了一下,眼泪又不争气想要流出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说郑方霓不喜欢他?
明明他那么喜欢。
吸了下鼻子忍住,被郑方霓听见了,突然紧张起来,“怎么了?”
沈乐什么都不想管。不管他够不够了解郑方霓,也不管郑方霓是否愿意去了解他,光是被人指出来他的恋爱是一件无望的事,他就已经方寸大乱。
沈乐搭着浓重的哭腔问道:“你是喜欢女生的吗?”
此言一出,对面沉默了半分钟。
沈乐在等,眼眶渐渐憋红。电话里和现实中的安静突然让他感到害怕。
“你是喜欢女生的啊。”
“不是。”这次,郑方霓的声音慢慢从听筒传出来,“我现在喜欢的人是个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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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要走流程啦(苍蝇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