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耽美小说>妒火难抑【完结】>第26章 日思夜梦(正更+5k海星加更)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几个很会看眼色的同事端起盘子和牌子逃跑似的火速撤了。

  沈殊想留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措辞,只能以祈求的眼神盯着最后的救命稻草。云蓁最终没有挪动餐盘,而是坐在他旁边若无其事地吃起饭来。

  楚征的态度很友善:“你们聊你们的就好,一切照常,不用顾及我。”

  云蓁面上笑笑,心里却想:小楚总还真是张口就来。

  不管是谁,非工作时间和领导坐一桌都会觉得局促不安吧?

  到底心眼得大到什么程度,才能真的把领导当空气啊……

  但看着沈殊不太好的脸色,他还是主动挑起话题,试图缓解尴尬的氛围:“之前人事那边没能安排好的宿舍,今天已经准备好了,我一会儿带你回去。是附近的金色花园小区,环境还挺不错的,两人一间,我和你是室友。”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俩住的那间,楼下有个女孩子养狗,萨摩耶,白白的特别可爱,你肯定喜欢。”

  “萨摩耶?”提起小狗,沈殊的状态逐渐松弛下来,“真好啊……我以后也打算养狗呢。”

  “那女孩子人挺不错的,我和她聊过几句。哦,对了!她也是D市人,你俩是老乡呢。”

  楚征只是慢条斯理地切割着面前五分熟的牛排,仔细聆听对面二人的闲聊。

  他好像真的只是来找沈殊吃饭的。

  气氛古怪的晚餐并没有持续多久。临近收梢的时刻,云蓁接了个电话,就面色不善地出门去了。

  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楚征才压低声音笑道:“原来沈哥喜欢小狗。”

  “……小动物都挺喜欢的,最喜欢小狗。”沈殊纠正。

  “要去散步消消食吗?我有话想和沈哥说。”

  得了,这才是楚征的真实目的。

  沈殊点点头,慢慢起身。该处理的问题怎么拖延都不会消失,还不如干脆一次性解决为好。

  于是端着餐盘走向回收处。

  *

  总公司的选址比起其他集团较为偏僻,在北郊的园区。

  据说,老总楚霆当年就是看中了这块地皮的升值空间,才一意孤行在这里建造楚氏集团的新大厦。

  现在回望,他的目光确实长远。三十年间这里的开发日新月异,光是地皮的价格就翻了好几番。

  也正是因为原先孤僻,开发不足,周围还留存着些旧式的小公园和河道,供人休闲时游玩。

  “对不起,沈哥。”

  温热的晚风一吹,楚征就不受控制地咳嗽了几声。沈殊下意识去看他的脸,才发现他的眼圈都红了许多。

  “昨天晚上……我情不自禁,吓到你了,真的很抱歉。”

  沈殊往前面走了几步,不着痕迹地挡住逐渐起势的夜风,轻声问:“……什么时候的事?”

  “沈哥是想问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楚征苦笑,“不知道。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

  “然后……在日复一日的等待里,喜欢悄然变成了爱。”

  沈殊不敢回头去看楚征此刻的神情。他知道对方一定正目光炯炯地凝视着自己的背影,偏灰的眼瞳里满是受伤的神色。

  这样的眼神,他曾经对上过无数次。

  楚征和别的孩子起冲突却孤立无援时,在学校里交不到朋友只能做独行者时,得不到他的关注就躲在花房里发呆时……

  却唯独这次开始感到怯懦。

  炽热的情感,绝非笑谈可以一笔带过。他明白真心不易,更不该随意忽视践踏。可又……

  他总是对弱小的孩子没辙。

  “沈哥知道吗?其实一开始,我也不太分得清依恋和爱。或者说,当时年纪太小,压根无法思考这些深奥的情感究竟意味着什么,哪怕叫嚣着要和沈哥结婚,也只是觉得……和沈哥待在一起很开心,想一直这样过下去而已。”

  “我承认,我嫉妒一切靠近你的人,讨厌他们和你亲密,讨厌你对他们笑,更讨厌自己因为他们被你忽视。”

  楚征伸手,小心翼翼地钩住沈殊的一根手指。力道之轻柔,像是害怕下一秒就被无情甩开。

  “爸妈都不要我,没人喜欢我,只有沈哥不一样。那个下着雪的灰蒙蒙的冬日,12月14日,我记得很清楚……沈哥温柔地接纳了我,给予我安身立命的一隅。”

  “你对我来说,是最特别的。”

  沈殊被他循循善诱的话勾着想起初见时雾霾阴沉的下午。

  即便现在的他早已知道小楚征并非在他面前表现得那么纯良,甚至说得上是坏心眼、总在伤害他人,可还是因为记忆里果断离开孤儿院的窦女士的背影和团在铁门旁瑟缩的小豆丁剪影,而迅速变得心软了。

  被抛弃,于任何人而言,都是极大的痛苦和折磨。

  沈殊宁愿大多数的孩子不懂,也一辈子不用经历这种痛苦。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觉自己的本心的呢?”

  楚征停下脚步,路灯照在他宽而挺拔的肩上,镀上一层朦胧的金粉,衬得他的身影愈发寂寥。

  “大概是我中学时第一次梦遗吧。”

  他就这样平淡地讲出了那个对沈殊来说有些烫嘴的词。

  正常的生理反应,荷尔蒙迸发的年纪,极易产生的性幻想。

  但追根溯源,性幻想产生的原因是……喜欢。

  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层面萌生单纯的爱意,抑或是二者均有。

  不知不觉间,楚征的手粗蛇一般缠绕上沈殊的手腕,牢牢圈紧。

  他低垂着眼眸,睫毛在眼睑处投射下浓黑的阴影,微微颤动。

  “沈哥,你还记得自己的第一个性幻想对象是谁吗?你喜欢她吗?如果有的话,大概就能够理解我的心情了。”

  楚征说,那个闷热黏腻的清晨,他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被褥衣物湿了一片。

  旖旎的梦境在他逐渐成长的身躯上留下灼烧般的余热,心跳失速,面颊绯红,心中像是正燃烧着一团永不熄灭的火。

  羞耻,惊慌,又庆幸。

  只能先躲着姑姑和别的孩子,找了个空盆迅速把衣服手洗了,晾在没什么人经过的后院。

  从那之后,他便时常梦见沈殊。以至于躲着大家洗衣服的流程都变得轻车熟路,面不改色了。

  “……庆幸?”

  “是啊,庆幸梦遗的对象是你,也只有你。”

  楚征全然没有自己说这样的话是在性骚扰的自觉,只是眼神诚恳地注视着沈殊。

  “这样的话,无需多言便佐证了……我并不仅仅只是像其他孩子那样因为想要得到友善的拥抱而试图亲近你而已。我还想要更多,想要拥抱、亲吻、做爱,想要你满心满眼都是我,想要得到你的全部。”

  楚征的声音很好听,醇厚如大提琴。话语的内容却热辣如火,烫得沈殊想抽手逃跑。

  他的贪嗔痴,赤裸而诚实地袒露着。

  “我实在太贪得无厌,明知这样做会被沈哥讨厌,可还是控制不住。我实在太喜欢你……喜欢到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过往和人交际的经验在你面前全然失效,我不知道要怎样做,才能让你看看我。”

  楚征按着沈殊的肩,半强硬地压着他和自己对视。俊脸微颔,眉头微微蹙着,努力摆出镇定的模样,微微颤抖的指尖却暴露了他的狼狈与紧张。

  沈殊昂着头,被迫看向那双因裹满炙热情感而在黑夜里分外夺目的偏灰色眼瞳,心跳渐快。

  被长得好看的人表达好感而感到雀跃欣喜,是人类写在基因里的本能。

  楚征扶着沈殊的手,一点点抚摸过自己的面容。从蹙起的眉宇,到颤动的眼睛,到英挺的鼻梁,最后掠过薄薄的嘴唇。

  “沈殊,我长大了,不再是你记忆里需要人保护的小孩子。所以,我的真心,我的本能,无需过多验证。我喜欢你,过去喜欢了很多年,未来也是如此。”

  “除了你以外,我不会再喜欢任何人了,我确信。”

  “我知道沈哥你只喜欢女孩子,觉得同性恋很恶心、很奇怪……但我不是同性恋,我只是喜欢你,而你恰巧是个男性。”

  楚征将沈殊拢入怀中。见对方没有迫切地想要推开他的意思,便搂得更紧了。

  路灯下,两人漆黑的影子暧昧地交缠在一起。两只粉白的飞蛾绕着灯芯旋转,时不时撞在栏杆上,发出簌簌的细响。

  “沈哥……不要那么快拒绝我。给我个机会,好吗?我知道我昨天吓到你了,但也请你不要把我当作洪水猛兽,对我避之不及。”

  楚征怜惜地捧着沈殊的下颚,视线集中在他的眼睛上。

  “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

  “至于拒绝还是接受,沈哥再等等,好不好?”

  两人躯体相贴,沈殊被楚征的俊脸晃得心神不宁。

  他无疑是直男,只喜欢女性。过往的人生里虽然被同性表达过好感,但他都选择冷处理,迅速疏远对方了。

  但楚征一番真挚的话语砸下来,顿时把他砸得眼冒金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这毕竟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

  从黏人幼稚的小孩,变为成熟优秀的成人,他从前难以拒绝楚征的请求,现在同样也难。

  “……好。”

  沈殊最终艰难地点头。

  他感到有什么硬而炙热的东西隔着布料抵在他的大腿内侧,僵硬了一瞬。

  楚征却立刻拉开距离,松开对他所有的桎梏,脸上泛起薄红:“对不起,沈哥,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

  沈殊六神无主,僵硬地转过身。他倒没觉得这有多恶心,正常的生理反应罢了……吧。

  楚征轻咳一声:“我今天就不送你回去了。沈哥自己回家,可以吗?”

  “可以,我一直是自己回的。但我今天的工作还没做完呢,所以要先回办公楼。”

  楚征:“……”这该死的九九六,明天就取消。

  沈殊伸手,楚征便乖巧地俯身,任由他抚摸自己的头顶。

  “晚安,楚征。”

  “晚安,”楚征笑,“沈殊。”

  *

  工作结束,沈殊跟云蓁开车回宿舍。总公司给的待遇很好,宿舍内物品一应俱全。

  “我本来不住这里。但我分到的室友有点不方便,我就来投靠你了。”

  云蓁笑嘻嘻地帮沈殊搬行李箱,收拾东西。

  一夜好眠。

  正常工作几日,周五公司高热补贴,索性提前下了班,让员工们都回去休息。

  云蓁自告奋勇做饭,番茄炒蛋糖放得有点多,沈殊口味淡,不太吃得惯。

  但红烧鸡翅很好吃。

  “这是我以前和人一起看电影,《唐伯虎点秋香》里有段又怪又可爱的唱词……”

  沈殊剔骨的手一顿,接了下去:“红烧鸡翅膀~我喜欢吃?”

  “对!就是这个。那人吵着闹着要我学做,我就——”云蓁本来正在兴头上,说到这里忽然冷不丁地就蔫了:“算了,这不重要,不提了。”

  沈殊回想了一下,楚征在孤儿院的时候,好像也挺喜欢吃红烧鸡翅的。

  早上楚征给他发信息问好,还迂回地问过他能不能做一次饭给自己吃,说是想回顾一下童年的味道……其实只是找个理由想见他吧。

  【楚征】想念沈哥做的红烧鸡翅……

  【楚征】[]

  他还没回应。

  倒不如说,比起做饭的事,他更震惊楚征会用可可爱爱的表情包回话。

  ……怎么说呢,这和他的气质实在太不符合了。

  楚征虽然总是习惯性地保持礼貌温和的微笑,但不知为何总让人觉得凛冽高冷,生人勿近。

  手机响了。

  云蓁擦了手,帮沈殊把放在桌子边缘的手机递了过来。

  “嗨,沈哥!”话筒里传来元气满满的少年音,赵杰新似乎心情特别好,呼吸都带着雀跃劲儿,“你吃饭了吗?”

  “在吃呢。”

  “吃的什么?你走了还没一周我已经想念你——”他顿了一秒,“做的清蒸鲈鱼、糖醋里脊、锅包肉、腌笃鲜,还有香菇鲜肉小包子……”

  “沈哥,你什么时候才回来啊,这靠外卖度日的生活我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果然,不管看起来有多成熟,小赵本质只是一个活泼幼稚的年轻人而已。

  沈殊无奈地叹了口气:“还早。”

  “好吧……”赵杰新有点失落,“对了,我打电话过来是因为你妹妹来找过你,她发现你不在家真是去出差,就又乖乖回医院了。有个阿姨一直陪着她,好像是护工,还蛮负责的。”

  他的声音降了下去,有点悻悻的:“她哭了,以为你不要她了,所以有点患得患失。”

  “沈哥,你要不和妹妹打个电话聊聊吧?是不是最近工作太忙,把联络妹妹这件事忘掉了……”

  赵杰新善意的提醒像盆泼头冷水猛地把沈殊浇醒了。

  过往留在A市的日子里,他每周末都会去看望沈芊芊,自然电话交流就不频繁;

  可现在到了南巷出差,竟然还秉持着先前的习惯,又没和沈芊芊多聊南巷的生活,她害怕伤心是难免的事。

  “谢谢你,小赵。我马上给芊芊打电话……”沈殊下意识握紧手机,语气间满是感激。

  “嘿嘿,不用谢。”

  小赵那边有些嘈杂,好像是谁正在和他说话。时不时爆发一阵欢呼声,热热闹闹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转回来,兴高采烈道:“沈哥,我们社团下周去南巷采风,说是要拍纪录片,我可不可以去找你玩啊?”

  “当然,欢迎你来。”

  两人于是交换了宾馆和宿舍的住址,便挂了电话。

  吃完饭,沈殊就走向阳台。一面开窗通风,一面给沈芊芊打电话。

  沈芊芊挂了三次,沈殊依旧耐着性子拨打号码。

  第四次,小姑娘终于肯接了:“……我还以为哥已经忘了我这个妹妹了呢,三四天都不打电话回来。我和兔子可是没分别的,太长时间没人理我我会寂寞到死掉的。”

  沈殊连声哄着,和沈芊芊讲了很多工作里遇见的有意思的事。电话粥煲了半小时,大小姐才终于消气了。

  “芊芊原谅哥哥好不好?”

  “好吧,那哥要早点回来哦。”

  “最近还会痛吗?”

  “会。一到夜里就疼得睡不着……哥,你说我是不是快死了?医生给我打的针好痛,也不见好,药也好苦,特别难喝。”

  “不吉利的话说不得。”沈殊蹙起眉,温声遏止沈芊芊进一步的哀叹,“我会努力赚钱带你看更好的医生,一定能把你的病治好。我们芊芊最乖最好了,一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他想,如果这个愿望能实现,他愿意为此付出自己的一切。

  “那到时候,哥带我去看郁金香花海吧?还有向日葵!”沈芊芊咯咯地笑了,“我最近在看植物杂志,好多花的花语都特别有意思呢。”

  “比如?”

  “比如,上次送错到我房间里的紫花叫‘勿忘我’,花语是‘永恒的爱,忠贞的心’。很浪漫吧?虽然那个送花的男人很奇怪就是了……”

  兄妹俩的家常聊天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沈殊挂电话的时候,云蓁都磕完一包瓜子了。

  “辛苦了,”他伸了个懒腰,“我以前听别人说长兄如父,现在看来还真是这样。你不像哥哥,像个傻爸爸。”

  “我和芊芊可不像父女。”

  沈殊在他身边坐下,一起看电影吃爆米花。云蓁在看《大话西游2》,至尊宝戴上金箍,不得不放下他深爱的紫霞。

  世间相爱,常常两难。

  过了好一会儿,沈殊才说:“我俩其实长得不像,一点儿都不像。”他小时候还因为这件事郁闷了很久呢。

  云蓁好奇地问他要了照片看。

  是沈芊芊初三毕业时和沈殊的合照,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刚刚长开的少女笑靥如花,头戴花环,真真漂亮得像个小仙子。

  “真的欸。”云蓁摸着下巴沉思,“你妹妹确实和你长得不太像,可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张脸。我认识的人里绝对有和她长得很像的人……是谁呢?”

  屏幕变暗,他下意识地去触屏唤醒。

  却不小心划拉了一下,照片立刻切换到下一页,一张稚嫩但英俊的脸闯入他的视野。

  “啊,对不起,我不是故……等下,这不是——”

  职场上迅速熟悉人员,对上他们的名字和长相是领导的基本功。

  云蓁向来自傲于自己的记忆力,这少年五官结构分布如此优越,他绝不可能认错。

  “沈殊,为什么你会有小楚总小时候的照片啊?”

  沈殊见他如此敏锐,只能把两人的过去含糊成中学距离近,所以曾经见过也认识,是学长学弟的关系。

  这倒也没说谎。

  “这样啊。”云蓁相信了他逻辑满分的答案,却又很快反应过来:“可还是不对啊!”

  “哪里不对?”

  “你和小楚总是前后辈,和芊芊是亲兄妹……所以他俩没什么关系,对吧?”

  “是啊。”

  “可为什么他俩长得那么像啊?”

  云蓁把两张照片挪在一起,让楚征、沈殊、沈芊芊三个人的脸平齐,对比就更加明显了。

  沈殊看着,也愣住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对两人都过分熟悉,自己反倒成了那个完全没注意到这点的人。

  “真的诶……”

  楚征和沈芊芊,虽然算不上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可五官框架也有五六分的相似。

  楚征的眼尾比沈芊芊略挑一些,笑得眯起眼时,显得更温柔动情。

  倘若将二人的照片拿给无关人员评判,将他们认作兄妹的可能性绝不会低。

  云蓁感慨:“没血缘的两个人长得这么像,真是很有缘分了。”

  沈殊终于厘清了自己初见楚征时那种莫名的亲密感,究竟从何而来。

  ……是巧合吗?

  是巧合吧。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沈殊的梦境里,楚征成了他血脉相连的同胞兄弟,病弱敏感。他作为长兄多番照顾,深受胞弟的信赖。前半段都还是兄友弟恭的普通日常,没什么怪处。

  可到了后半段,又切换成前几天楚征亲口对他作出的描述:闷热的夏日,梦遗的少年,闷红的面颊,躁动的蝉鸣……

  唯一不同的是,楚征并未选择隐忍沉默,而是在某个雨夜将他按倒在柔软的床铺上,狠狠咬上了他的嘴唇,两手探入他衬衫的深处。

  眼睛湿漉漉地凝视着他,嘴里喃喃:沈哥,我好爱你……

  耳鬓厮磨,腹火难抑。

  春潮带雨晚来急。

  ……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闹钟响起的瞬间,沈殊从来没这么期冀这刺耳的响声。可低头看了看大片濡湿的布料,表情顿时五味杂陈。

  做春梦就算了,为什么这么猎奇啊……

  他褪下弄脏的衣物,正准备去卫生间洗个冷水澡,手机屏幕就亮了起来。

  收到两条信息。

  【楚征】沈哥,早安^ ^

  【楚四】顾砚洲叫我转发的,不是我故意这么凶地说话的哈↓

  [第一天上班别迟到,今天外出写生,地址是*具体定位*,打车费给你报销。]

  PS:顾砚洲居然没有你的联系方式!你们不是有金钱关系的大学同学吗……

  作者有话说:

  泼天狗血AND三方修罗场预备中ing,我好兴奋哦(苍蝇搓手手

  ——

  【下次加更是8500海星哦!勤奋比师傅继续回去拉磨……(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