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耽美小说>长生叹[盗墓gl]【完结番外】>第326章 小绶番外《光绪旧事》(四)

  中宫斋,据她所说,是她在上古洪荒时为维持三界的权势平衡而建造的地宫。

  这座地宫,先前本就有初唐时候的遗址,然而为成全如今大清的不同领域,而且自进入大清后,已经有些心怀邪念或者某种情况特殊的普通人也能够进入这里,因此,中宫斋也焕然一新,彻底重修成为清代建筑。

  而我的工作,就是为宴请宾客做准备,说好听在现代大概叫做迎宾,说难听点在中宫不过是个侍女。

  为此,我还必须学习许多的东西,比如为客人奉茶。奉茶的身姿颇有讲究,必须显得谦恭又神秘。奉茶的茶水,基本都是中宫中特殊调制的清茶,但是我必须记得给清茶放入青叶糖。青叶糖放入,宾客即使离开这里也能够忘记在这发生过的所有。

  除此之外我还必须自己出去寻找客源,但是中宫斋毕竟主要针对的是魔怪,我也不得不壮着胆量与那些魔怪打交道。

  我记得,我接手的第一个生意就是位来自明末时期的书卷老怪。

  那书卷老怪,生前是位读书人,它生平读尽万卷书,颇为学识渊博。头回看见他的时候,会被他吓一跳。因为它的脑袋格外硕大,而身形却不足以支撑他头颅的大小。而他穿着浅色的长衫,看他的面貌很难认得清他先前是人。

  他来这,本是为求滴药物。

  那药物是在中宫斋,专治某些魔物眼睛不好的药水,来自我的印象的话,大概就是那一瓶叫做龙目的仙草所制的药水。书卷老怪为求这瓶龙草药,据说已经等待百年,而对于中宫斋的名声,它却是听闻已久。

  “早便听闻,中宫的主人是位神蛟所化,却不惹三界纷争,是难得的奇女子,我也是当稀罕事来看看。”

  书卷老怪与她端坐在旁,它粗壮的手指摩挲在它手中的书卷中,我记得他的书卷极宽极长,它的书卷保存的尤为漂亮,是雪白光滑的卷纸。我发现他的笔仿佛由他的力量操纵而动起,我在心中不禁为他的力量而赞叹。

  而她,面对书卷老怪的调侃,只是嬉笑。

  “我哪里是何稀罕事,若您不介,便唤我赢仙便好。”

  那时,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她的名字叫做赢仙。

  她的确不愧其名,无论是顶级上乘的容颜,还是婀娜蹁跹的身姿,都胜似天仙。

  那时候,我便自告奋勇。

  “那我....也可称你为赢仙吗?”

  其实我在这的谋职,也不过是卑微的侍女。

  中宫的侍女,许多不是由人转化而来就是由游魂而来,她们与我一般,早晚也是要离开中宫的。

  因此,我也不知何时就与这美丽的中宫就无缘了,所以我也想知道她的名字。

  也恰好,她不介意。

  “随你吧,我本就不喜欢有人叫我中宫主子。”

  我心下欢喜。

  而她,也好像是欢喜的。

  接下来的时间,待书卷老怪取得他想要的药物离开后,我便与她去处理其他的事。

  比如,那些饿死在外的,闹于饥荒中的灾民。他们有不少已经逐渐的转为游魂,由于常年饥饿,而他们的数量既零散又人数太多,这也导致他们在村里至城门的路上总积压出大量的怨念和残余磁场,这就导致村里到路上的形成鬼打墙,然后来到这里的人出不去,前往这里的人进不来。

  为此,我便只得与她去请当地的土地公公办事。

  那时候的我,对于鬼神的概念也被颠覆,我从不信鬼神到对鬼神充满敬畏之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因为赢仙说,那位在任的土地公公好酒,然后我便从中宫的酒窖中取出来酿造百年的老酒,然后在那土地公公的庙宇前洒落一地。把酒也喂给他了,然后便见地上开始冒出来个脑袋。

  那个脑袋比先前的书卷老怪可正常多了,只是相比人的头颅还是要大些。当他笨拙的从地面钻出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很长,但是却并没沾上任何的灰尘。他的手中握着拐杖,拐杖是由老槐树上裁剪又打磨而成的,这位土地公公相貌看起来十分憨厚,浑身上下的老气也十分浓重,可是里外却透露着友善与可爱。

  他看见赢仙,便已经猜到我们的目的,但是他说对于这件事他无能为力。

  “那些饿死的鬼魂,由于待的时间太长,它们的煞气都比其他魔物更甚。其实解决它们,无非是准备几口饭就可以。但是,它们实在是太多了,长年累月的,我也管不过来。”

  是啊,其实解决那些在路上死于饥荒的饿死鬼,只要给它们准备一口饭,它们就可往生。

  明明是这么简单就可以解决的,然而由于饥荒饿死的人口太多,又是长年累月积攒而来。

  它们少说也有成百上千,这样的数量,就算是土地神都没有办法。

  而且,现在这里信神的人数都已经愈发拮据,土地神自己也没多少供给,谁都自身难保。

  赢仙知道了这件事后,她也只得花费些钱,请那些饿鬼来吃。

  “那些饿死的亡灵,其实也都是些可怜的人,虽然人在三界是最卑微的,但是始终也是生命。”

  她是这样说的,但是听得我惊诧不已。

  对于长期活在现世,得见权势欺压的我来说,人对我而言,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弱肉强食的规则在人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财权势力可以吃人,人也可以吃人,对于我来说,人真的并不卑微。不过,这大概也是我们弱小的地方吧,因此,神仙鬼怪对我们而言就如同梦幻,但是某种程度而言,神也好,魔也好,的确也位于比我们高的位置。

  后来,我便与她共同拿出来粮仓里的米煮成粥,给那些饿死在路上的亡灵喂饭。

  那个画面,是至今为止我依旧内心深刻的印象。

  那时候,几乎整整漫长的村中走道,全部都被饿鬼占满。

  它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由远看,它们就像是一团团浓重的黑色的雾气。那些雾气越浓,它们的数量就愈发可观。由于粥的数量有限,它们也如同生前那样,急急忙忙的去抢。

  有的饿鬼喝过粥,只觉得常年空荡荡的腹部终于充实起来,然后瞬间化为魂灵的光球,冉冉升天。

  还有的因为依旧还饥饿,它们不停的伸出来拿着残破碗的手。

  这样的确供不应求,为此我们还是找出来不少粮仓的米来接济,也是好不容易熬到最后,那些饿鬼才得以安息。

  只是在送走它们的时候,我也看到了我的弟弟。

  他如我最后印象的那般,是瘦削如柴的身子,满身的皮肤黝黑,像是个干尸。

  还好,他也喝到了粥。

  只是,他没有认出我,也好在他也得以投胎,我在心里为他祈祷。

  不管观世音菩萨是否还依然在上,只愿我弟弟转世投胎转入好的人家,不必为吃穿发愁。

  而我,只想终日逗留在中宫。

  人世早无我能眷恋的事了,死生都为无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