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都市情感>狼皮羊>第2章

  走到一半,有脚步声迎面而来,再擦肩而过。是那个戴渔夫帽的男人,现在戴上了口罩,半张脸蒙得严实。程巳光只能瞟到几眼,近距离发觉这男人气质不一般,绝不是寻常人。他没好奇地回头,毕竟,在这种私密性极高的场合里,去特意打量别人,不太地道,也太上不了台面。

  兰迦把他迎进了自己的小办公室里,只有一张大桌子,几把椅子,桌后和两侧是开放架子,堆了不少书籍,还有小摆设。西面的墙有一道小拱门,挂着一张土耳其风格的地毯,当作门帘。

  兰迦抱歉道:“有些乱,没来得及收拾,您不介意吧。”

  程巳光摇摇头,除去观察房间外,他还在观察对方。拿不准兰迦请过多少人进来,他的态度没有不以为然,把自己随意的一面袒露,不摆架子,的确能够增添好感。可这样轻易释放亲近,不免又有拉拢嫌疑。艺术经纪批了艺术的皮就不是商人了吗?贩卖艺术,里面的门门道道更是难以说清。商人嘛,重利才讲情,他若不是兰迦的忠实客户,大概也没有机会进入这间房。更何况这世间,就没人能赤条条、贫穷地赢得美人青睐。

  见程巳光不怎么说话,兰迦脸上那点笑,忽然黯了些,“是不是我的邀请太冒失了?”

  “没有,意外归意外,但其实很期待的。”程巳光老实交代。

  兰迦怀疑地看他,程巳光眼皮一垂,落到桌上摊开的一本画集,小声念叨,“《狂想曲》……戈雅的吗?”

  这突转的话题,让兰迦一愣,随即笑意盈满嘴角,“说对了,您眼光果然独到,怪不得当初一眼相中巫亚子的作品。”

  “戈雅的个人色彩太强烈了,想认不出来都难,这组铜版画只要对古典艺术稍有研究,都会知道的吧。”程巳光有些局促地笑了笑。

  “那可不一定,戈雅有名的只是《农神食子》,大多数人对他的铜版画风格一无所知,许多人粗浅看一眼,也不过当作但丁《神曲》里的插图,您能准确认出来,确实很厉害啊。”

  程巳光被奉承得不太好意思,老实说,他还被兰迦的言语,弄得浑身发麻。

  “真没有什么,我其实了解的也不多......”

  兰迦也不准备拿奉承赖住他,见好就收,“您对海鲜不过敏吧?”

  程巳光松了口气,慢慢与兰迦对视,笑着点了点头。

  兰迦订的一家粤菜酒楼,以金碧辉煌的包厢和价格高昂闻名城中。

  “这里的装潢很像巴黎香宫。”刚一落座,程巳光评价道。

  “是吗?”兰迦抬抬眉毛,扫视一圈,指指头顶,“您觉不觉得这水晶大吊灯有点喧宾夺主?”

  程巳光仰头,认真审视,“其实与它本身的风格来匹配,也还行,毕竟不是追随流行,过于古色古香,想要质朴,就难以突显出富丽堂皇的感觉。”

  兰迦咧嘴笑,甚至鼓起了掌,他对程巳光的印象这会儿可是太好了。虽然初见第一眼,没什么感觉,但他发现这是个很特别的有钱人,神态里有种难得的天真,还有诚实。再者,这人越看越顺眼,身材和脸蛋需要仔细品味,不是一眼惊艳型。他不由激起笑容,被勾/引起兴趣的那种。

  程巳光注意到了男人的目光,这目光充满着令人误会的意味。他别开脸,不敢直接触碰那目光,怕一碰,魂就被勾走。

  漂亮的服务员为他们铺好餐具,斟茶,上菜。兰迦绅士地道谢。教养也是一种身份标识,越上流的人,越该拥有。他不时问程巳光菜合不合味口,甚至为他亲自掰蟹腿,取出肉来。兰迦不多话,但偶尔也会挑起气氛,不让两人陷入只顾着吃的尴尬沉默中。晚餐中的话题其实也不用有什么实质性的,他们互相告知了除艺术藏品外的运动爱好,并且调侃了一些时事新闻,总而言之,气氛融洽至极。无可挑剔的一餐了。程巳光想,怪不得兰迦会被人盛情追捧,真是太可怕了,简直令人欲罢不能。

  在这种氛围里,程巳光逐渐忽略掉了在展厅里可以跟男人毫无顾忌调/情的那个兰迦。

  吃完饭,埋单。两人一道出包厢,碰到兰迦的一行熟人,全是老外面孔。兰迦用法语同他们交谈,程巳光错失说先走一步的机会,只能拘谨地站在一旁。那些灰眼珠、绿眼珠不时落到程巳光身上,笑一笑,带点促狭意味,这暗示明显,大约觉得他又是拜倒在兰先生西装裤下的一位牺牲者。其实,也算很接近了。一旦意识到这点,程巳光愈发紧张起来,彷佛被人直接戳破心思。这位是我的VIP客户,兰迦大大方方解释,更多原因是想将程巳光摘除被人预设的那个身份。随后,他朝程巳光颇为歉意地眨眨眼,意思是对不起,我的朋友失礼了。程巳光投去感激的一眼,手背忽然一痒,肌肤的无意触碰,差点让他叫出声来。原来兰迦在用手指轻轻滑过他的手。

  这是安慰吗,还是不小心碰到的?程巳光几乎面红耳赤,容不得多想。直到完全走出酒楼,他的这种状态都没有破除。

  兰迦站在他面前,像是对他问了句什么,他没有听进去。

  “嗯?”他许久没有如此紧张了,倒不像是紧张,是因为某种感觉太过于强烈,由此覆盖了其他所有感官。

  兰迦轻笑,又说了一遍,“程先生,您今天没开车,还是我送您回家吧。”

  兰迦的座驾是辆进口捷豹,高档两门跑车。比上不足,比下却是绰绰有余。

  他没有问程巳光的地址,导航上直接显示了准确地址。看来早有准备,该说这人细心好呢,还是心思过于缜密好呢?

  程巳光住在城郊别墅区,车程不短。一到夜间,往那儿去的路,几乎没有车流。过了门禁,直接开进住宅区,路面开阔,灯光充沛,绿化环境似古典园林。兰迦把着方向盘,说这是半出世的人,才会选择的好位置。确实在恭维,但他说话的表情和语气,并不讨嫌。

  程巳光手往前指,黑色跑车披着月光,行舟一般无声前进。

  “您怕黑吗?”兰迦突然问。

  程巳光视线投在车窗玻璃上,能看见兰迦开车的侧影。他盯着这团倒影说:“其实我挺享受黑暗的。”

  兰迦没接茬,脸还是在笑。

  跑车停在一栋半山坡的别墅门前。夜间灯光将绿茸茸的草坪照出一层墨黑,白灰色包豪斯风格的方形建筑物,就沉在这片墨黑中。

  电动大门缓缓开启,车继续开。

  停好车,兰迦先行跳下车,为副驾拉开车门,绅士地挡门框,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程巳光受宠若惊。

  “果然百闻不如一见。”兰迦站定,仰头打量这栋豪宅,这回是真心感慨出来,“早就听说您的房子是大师吕梁的遗作,今天亲眼看见,确实震撼,非同凡响。”

  程巳光站在暗处阴影里,夜遮掩了他的一切神态和情绪。

  “想进去坐坐吗?”

  兰迦一愣,思忖了一会儿,还没等他作出决定,程巳光干巴巴笑起来,“对不起,这么晚,该休息了,是我唐突了,下次有机会吧。”

  兰迦本来是更偏向于进去,毕竟能够一窥这房子的内里究竟,于他而言,诱惑巨大。但听对方这么一说,恰好提醒他要谨记自己的钓鱼守则——循序渐进。

  “的确,”兰迦抱以风度地一笑,“来日方长。”

  程巳光目送兰迦的车逐渐驶进夜色之中,才转身进屋。

  玄关门口的迎接灯是感应式的,依次随着他的脚步亮起。还未完全走进客厅,狗吠声也来到了他的脚下。

  “吉利。”程巳光蹲下/身,狗的脑袋便拱进来他的怀抱,寻求他的抚摸。

  “我见着他了,”程巳光缓缓说,重声落在了紧随其后的两字上,“终于——”

  名为吉利的杜宾犬愉快地吠了几声,似在回应主人,一双湿润润的圆眼里装着表情完全关闭的程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