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沈雪迟再一次询问春归关于未来的事情, 或许是曾经疑虑的事情以及两人之间的走向发生了与上一世极大的转变,青年目前唯一能确认的就是他得留在国内读大学了。

  沈雪迟的奶奶是在他们高三下学期的时候去世的,如果结合洛赫说过的话, 春季平的死亡是遭遇货车二次碾压才真正断气, 那么高三这个时间段一定是真相爆出的巨大转折点。

  春归沉下脸, 心中有股说不出的绞痛。刘玉珍很有可能不是病痛过世,而是急火攻心被活生生气死的。

  现在他们正读高二,距离过年也只剩一个月, 留给春归的时间不多了。

  “沈雪迟, 你的理想大学是什么?”春归双手捧着沈雪迟递给他的马克杯,水温四十五度, 喝下去刚好是令人体感到舒适的温度。

  “汉京大。”沈雪迟垂眸淡淡道。

  这个回答在春归的意料之中, 既是本地最好的双一流高校,还离人民医院很近, 能抽空去探望照顾刘玉珍。

  只不过……青年微蹙眉,在那个梦里, 他所在的学校似乎也是汉京大,为什么同样是自己,这个世界里的他拥有的却是烂透了的成绩。就凭他这全校倒数,能考上大学都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春季平得连放一个月的烟花庆祝,抱着祖坟痛哭流涕。

  沈雪迟轻笑了声,抬起手摸摸他的头:“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不妨先看看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我喜欢你。”春归回答的迅速且不要脸。

  脑袋顶着的那只手明显一僵, 紧接着春归就听见面前的男人倒吸了口气, 似乎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他捏了捏春归的脸颊, 面显无奈道:“喜欢我有什么用?这世界上又没有沈雪迟大学。”

  “那你努努力,给我开所大学嘛。”春归得寸进尺,两只手伸出挨着沈雪迟的手背,脸颊贴上去亲昵地蹭了蹭,“到时候你就是沈校长,给我特招进来,我还愁没有书读?”

  沈雪迟抿了抿唇,终是被他无逻辑的发言逗笑了,他认真盘算起来:“大四开始考,足够幸运和努力的话,升迁大概能在四十八岁摘得这枚头衔,春小公主,你愿不愿意在四十八岁的时候来读大学呀?”

  “……”春归眨眨眼,干巴巴地笑了两声,拍开他的手,说什么都不肯再搭理对方了。

  玩笑开够了,话还是回到正题上来。沈雪迟一直都认为春归是个非常优秀的小孩,上辈子他高三辍学后,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人高考上汉京大学,学业兼职两头抓,当时看他那股拼劲,沈雪迟差点怀疑他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

  虽然这个世界的春归或许连三角函数都要从最基础的地方教起,但他却有更多快乐的选择,是旅游寻找自我?还是继续学术研究?或是学一门感兴趣的手艺?

  沈雪迟希望他不是为了找一个好工作才去提升学历,而是真的在经历快乐的权衡后,走向能让自己更开心的选择。

  尽管上辈子春归被调剂到的专业是什么哲学,那名字听起来就会把人逼疯,好在春归对这门学科算不上多么热爱,沈雪迟也没有阻拦了。

  想到了什么,春归眉头紧皱,半晌后深深地叹了口气,还在一旁愣神的沈雪迟头皮一瞬发麻,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被春归读出来了,他侧过头不自然道:“好好地叹什么气?”

  “只是突然想到这次运动会没法参加,不能如约给你金牌了,可惜我也没有收捡的习惯,不然我以前市里省里参加的大大小小的比赛,奖牌全都送你。”

  这倒是沈雪迟第一次听说,他有些感兴趣道:“你真厉害,你一百米短跑能跑多少?”

  “十秒五八!”这一次春归的声音回答的比谁都要嘹亮。

  沈氏早些年投资过体育产业,就连沈雪迟这种圈外人都知道十秒五八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成绩了,他很开心春归能有这样健康的身体,他微微疑惑道:“你不觉得你在体育方面很有天赋吗?参加体考的话或许比纯文化要友好,是因为对它不感兴趣吗?”

  春归含糊着:“也不是不感兴趣……只是以前从没想过吧,好像每一天都在得过且过混日子。”

  青年顿了顿,害羞地看向窗外,手中的小动作连绵不断,昨夜下了那么久的暴雨,今天天气晴朗,阳光穿透树叶的缝隙洒下一地细碎的金辉,他正色道:“但我现在不那么想了,虽然不一定能考上汉京大,但上一个离你近一点的大学也不错。”

  沈雪迟闻言翻书的手顿了顿,嘴角微微扬起,“为什么?学习是件很痛苦的事,日复一日枯燥乏味地背书做题,你这样贪玩的性格,坐得住吗?”

  “怎么坐不住?”春归不服气,双手环抱在胸前,后因太猖狂牵扯到伤口,痛成一具似瘫在床上不得动弹的死尸。

  沈雪迟:“……”

  他边替对方揉捏着手腕脚腕,边接受春归幽怨的眼神,独自背起这口大黑锅。

  “因为一个人太孤单了啊。”春归撇头忍不住说。

  “为什么孤单?你不和鹿可燃玩了吗?穿他的校服外套不够,两人还总是晚自习约出去玩,好朋友都像你们这样吗?”沈雪迟故意不领会他的意思,说话茶里茶气,说到底还是对那次外套事件耿耿于怀。

  春归没察觉到他语气间的挑拨离间,但对听见好朋友这个词感到一阵恶寒,他慌忙摆摆手道:“别说了我要吐了……”

  “所以是为什么?”沈雪迟被他捂着嘴,唇瓣贴在青年的掌心处,热乎乎痒痒的,说话闷闷的。

  春归败下阵来,拿数学书盖住自己的脸,却挡不住耳尖泛起的红,他细若蚊呐:“因为我喜欢你,我想和你永远呆在一起,像那书生和孔雀精一样,生生世世都不分离,好不好?”

  沈雪迟喉结上下滚了一圈,声音莫名哑了,他拿下对方手里捧着的书,一定要去看春归的眼睛,他眼眸深沉道:“这可是你说的。”

  “孤单的话,我们上大学之后要不要一起搬到外面住?考进同一个大学,生病的时候可以互相照顾,再也不会回到没有开灯的家。嗯?”

  前半句话简直正中春归的心怀,可下一秒蹦出的话令他疑惑地轻瞥了对方一眼,心想你未免有些太看得起我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就算考个零鸡蛋出来,沈雪迟也能自带滤镜给他变成一百分?

  但当下这种气氛实在不好打破,万一给沈雪迟惹生气了,大学期间不肯搬出来住就麻烦了,他点点头献殷勤道:“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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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春归是个非常要强的人,他不喜输,更不愿接受自己是一个loser。

  早期刚发觉自己学习成绩差劲的时候,他就主动向许春娟提出请家教了,原因是小学考试的排名会将年级前二十和倒数后二十的名字都涂上红色,他觉得自己的名字变成红色相当的丑陋,如果在前二十名就算了,他下次考差点就行了,可问题是他在倒数第三。

  他语重心长地对家教老师道:“爷爷你不用把我教得太好,我不想考进前二十。”

  家教老师是位刚退休的某市局长,摸着胡子乐呵呵地看着这小孩,还有闲心和春季平打趣:“你家这小子真有意思。”

  可下一秒,他在年级八百个学生里看见春归倒数第三的成绩,吹胡子瞪眼睛地指着春归半天说不出话来。

  经过三个多月的恶补,春归终于从倒数第三进步了十名,成为倒数第十三。

  这简直就是从一个泥坑跳进另一个带粪的泥坑,这一刻,春归终于治好了自己要强的性子,他想他本就不该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强求些什么,于是要强的尽头成了摆烂,这一摆,就是摆到了高中。

  “依旧是答案是对的,过程是错的,是我讲得太难懂了吗?”沈雪迟手握红笔,迟疑地在最终数值那里打了个小勾,他并不理解为什么春归过程错得一塌糊涂,却能诡异地算出正确答案。这在他几十年的人生里是从未遇见过的。

  “不是你的错,只是我逻辑和理解能力太差了。”春归昏昏欲睡,随手拍碎一个瞌睡虫辩解道。过后,他又怕对方感到挫败,小心翼翼地安慰着:“没关系,别人讲的我也听不懂,你不是第一个。”

  沈雪迟本还在认真思考如何能更简单易懂地教会春归,听到这,他微眯起眼,轻轻挑眉看向春归,语气不善道:“我不是第一个?”

  “嗯呐。”春归此刻还专注在劝他放宽心上。

  男人侧过脸,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冷笑,笔尖在纸上唰唰划掉刚才的几个代入公式,他翻到数学书的第一页知识点,道:“那我偏要做第一个。”

  春归顿了顿,觉得沈雪迟话里有话,可当他目光投过去时,男人却表现得并无异常,不知怎么的,他觉得腰窝有点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