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都市情感>救赎对象后他怎么更疯了>第63章 沈雪迟和春归(一)

  佛像坍塌的瞬间, 张景明回过神想将春归推入身后的万丈深渊,可青年却猛地向他扑来,两人一同失去平衡砸进许愿池中!

  水面顿时溅起巨大水花, 声音一瞬被隔绝, 哗啦啦的声音争先恐后地没入他们的耳膜, 白沫沿着他们坠落的痕迹向上漂浮,张景明睁开眼,只见许愿池的边缘完全消失, 他们仿佛坠入无尽的海洋, 连底都看不到。

  他抓住春归的手腕,青年却一脚踹向他的腹部, 尽管在水里冲击会减小, 但少年还是闷哼了一声,他努力憋住嘴里仅剩的那股气, 用尽全力挥出拳头砸向对方的刹那,春归也举起拳头捶向他。

  珍珠般圆润的气泡不停从两人的鼻尖冒出, 像小美人鱼拖着撕裂的双腿纵身跃入刀片海洋稀释成的泡沫,两人再次扭打在一块,不拼个你死我活绝不松手。

  可下一秒,又是一阵剧烈的冲击, 更强烈的一股气体压着他们急速下沉。张景明拽住春归的脚腕想让他做垫背的,青年丝毫不手软,指骨节将他的嘴角打出血丝, 少年泄了气, 连忙松手捂紧自己的嘴巴, 他整张脸都憋得涨红泛紫, 两只眼球鼓出, 缺少氧气的痛苦犹如榨取甘蔗的最后一滴汁液,他的胸腔开始抽搐疼痛。

  春归迅速与对方拉开距离,但他的状态同样好不到哪去,他试图向上方游去,但很快他就被气压重新打了回来。

  大脑缺乏氧气供应,痛楚的同时他们无可避免地感到困乏,这是大脑最后发出的警报,他们的身体在尝试自救!

  春归的视线逐渐模糊,他僵硬地转过脑袋,张景明比他先一步昏厥过去,下沉的速度也比他快上许多。

  青年再一次被迫闭上双眼,他看见天空逐渐泛起鱼肚白,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就连海水的表面都挥洒上一层金光,好像过年贴在家门口的福字,手指轻轻一抹,指腹上就沾染亮晶晶的金闪粉。

  早知道、早知道就让沈雪迟先在地狱等着他了。

  这个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的家伙……走太快了,倒是等等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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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

  不知过去了多久,春归咳得撕心裂肺,他猛地坐直身体吐出几口咸腥的黑水,嗓子眼被辣的发烫。他缓慢睁开眼,水珠附在眼膜上的感觉并不好受,他正想抬手抹掉,却发现自己的身上竟裹了层厚重的黑色淤泥,他的动作微滞,随即用力眨了几下眼,视线这才逐渐清晰起来。

  这里是……

  “唔!”

  他疼得抽搐了一下,下意识抬手捂住自己的喉咙。他说不出话来,就像喉咙处的黏膜被捣成了一团碎肉,一使力,竟有股热血反涌上来。

  春归甩了甩自己身上的黑泥,用相对比较干净的一根手指轻轻擦拭去嘴角的血迹。

  刚才他和张景明一起昏迷过去,本以为海水压力会在一瞬间将他们压平成一滩血沫,看来是仪式完成的原因让他们侥幸活了下来。

  春归浑身酸软无力,骨头跟散了架似的,他索性靠着墙好好休息一下恢复体力,趁着这期间他仔细打量了一遍四周。

  他发现这是一个半开凿的地下水洞,他应该是被送到了乌龟山另一侧地方,那里泉眼居多。水洞内声音空灵经久回荡,一滴砸水声能来来回回传个好几遍,春归根据回响可以大概判断出这个水洞的空间。还有,他没有听到张景明的脚步声,要么是对方没有被传送到这里,要么,对方是在等待反杀的时机。

  春归哼笑一声,满嘴的铁锈味让他不停分泌出新的唾液,他没有力气吐出,便随着肉沫和血丝一起咽下。

  宋依死了,这在他的意料之外。毕竟他从一开始就打算让张景明去做那个祭品,这同样是沈雪迟的意思,只不过他没想到张景明的觉醒会比自己预料到的更早,这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已经不稳定了。

  经历多个世界与多个房间,重要npc的记忆出现重叠与严重污染,这两者足以让他们冲破枷锁,活出自我意识。

  那鹿可燃呢?

  春归深呼出一口气,张景明划开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它和衣服布料紧紧相拥在一起,分开即是刻骨铭心的剧痛。

  青年没有纠结为什么张景明也拥有那把刺刀,他把手伸进衣服里面,然后拽出一根棕色蜡绳,它的长度一直控制在最接近他心脏的位置,绳子的中间挂着一把钥匙。

  春归身上只穿着一件衣服,衣服湿哒哒地紧贴着他的皮肤,一咳,他的脸色就更加苍白,嘴唇也没有一丝血色。

  听说冻死之人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会感到一阵暖流侵入。他握着那把钥匙,201的刻痕印在他的手掌心。

  他现在觉得自己十分温暖,一点都不冷了。

  恍惚间,沈雪迟竟出现在他的眼前,男人的眼底闪着水光,面容因痛苦而扭曲着,他的腹部破了个大洞,青年几乎可以透过那个血淋淋的窟窿看见他身后的景物。

  细细的汗珠从青年的额头渗出,他一会全身发冷,一会焦躁地感到烫意。

  他说话的时候,喉咙会咕噜噜地微弱响动,没一会又有鲜血淌出,大概是宋依的症状加到他身上来了,他看着男人,小心翼翼道:“抱歉,我好像失败了。”

  眼前的沈雪迟不知道是不是静态的幻想或是模型,一直保持着一成不变的姿势望着春归。

  春归本来想靠近男人,贴一贴也好,抱一下也罢,可他现在是个在泥潭里滚了一圈的脏小孩,而沈雪迟穿戴整洁干净,他舍不得触碰,他隔着几厘米的距离从头发丝打量到沈雪迟的腿,对方依然完美无瑕,唯有面容还带着几分病气。

  他想了想,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就连眼睛都明亮了一瞬。他用指尖沾上自己唇间的血,吃力地踮起脚涂抹在男人的唇上。只是春归腿软,坚持不了一会就要摔倒,他扑滑在地上,双手都被粗糙的地面蹭破皮了,刺痛密密麻麻地传入他的大脑神经。

  他抿了抿唇,用力憋回某种情绪,不好意思地往衣服上擦了擦,接着抬头去看沈雪迟。青年静静地凝视了男人一会,蓦地笑出来,笑容天真灿烂。

  他站不起来,就一摇一晃地爬过去,偶尔他的脑袋发昏,只得停下来驻留片刻,三步之后,他用额头抵着男人的裤腿,满手的泥污连拽都不敢了,他餍足地小声呢喃道:“真好,真好看……”

  也不知是脸上的冷汗,抑或是别的什么,春归只感到右眼的视线模糊,缓缓蒙上一层水雾。下一秒,一滴水珠竟滴落在沈雪迟的脚边,青年眨了眨眼,视线又清晰起来,他歪过脑袋,不明白这是哪里的水,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很痛、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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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雪迟的人生只用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得相当彻底:无趣。

  和家人无趣,和朋友无趣,他没有爱人,更不会有情人。

  外界听说他不愿意承载沈氏的光环,可接近他的人无一列外都是为了沈氏。

  后来有一段时间,沈雪迟学会了暴戾。

  他是圈子里有名的King,犹如炫技般在对方的身上留下美丽的痕迹,可从没有人能真正地爬上他的床,即便是昏暗的房间,他也从不会摘下面具。

  有人说他身体不行,有人说你不懂,他信教,搞禁欲那一套。

  只有鹿可燃知道,他们这些人在沈雪迟的眼里不过是一个便宜小挂件,男人没有任何心思地拨动几下,随后更大的无趣又蔓延至心头。

  他是真担心自己的挚友哪天因为无聊躺浴缸里玩自杀,整天提心吊胆的。

  再次见到春归的那一天,沈雪迟想起了在他很小的时候,苏静静送给他的泰迪熊娃娃。

  那不过是苏静静某天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心血来潮邮寄给他的,而沈雪迟也压根不喜欢毛绒玩偶,佣人替他拆开后,他就扔在角落再也没管过。

  但在春归四岁半那年送给他的小狗死掉后,沈雪迟捧着尸体在树下站了很久。这是他亲自挖的坑,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棵树。

  他本来觉得这只小狗还挺有趣的。

  佣人说:“少爷,再不埋尸体就要腐烂发臭了……请节哀。”

  沈雪迟想,那些都是风凉话,真正经历过光明的人是不愿意再回到黑暗里的。

  于是他找出了那个泰迪熊,用剪刀剖开它的肚子,亲自完成了人生第一场置换手术,最后的最后,他把小狗的心脏放在最顶端,重新缝上泰迪熊的肚子。

  他弯下腰,右耳贴近那颗心脏。

  可是听不到心跳。

  有趣的真的是小狗吗?还是那个送他小狗的孩子。

  所以沈雪迟贴近了春归的胸膛,听见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心跳。

  他先是往那颗充塞廉价烟头的心脏里填充糖果,然后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善意,最后泪水与心疼和这些东西混杂在一起,竟煮成了一锅名为爱的粘稠物体。

  他好奇地尝了一口,像血那样腥甜发腻,这种感觉令他新奇又害怕地想要回避。

  沈雪迟缓缓地睁开眼。

  他看见“鹿可燃”脚下的破板凳被踩塌,对方的脸涨得通红,脖子被死死勒住,以一种不自然的姿态挣扎着。

  他看见春归走进了一扇冒着白光的门,他想要现身阻止,却被强行困在什么东西里面,只能僵立在原地。出口总共那么大,钻出去的话,必定得经历比剔骨还要恐怖的痛苦吧。

  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冲了出去。

  沈雪迟的一生用无趣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得相当彻底。

  可突然有一天,墨黑的纸张上,掉了一滴白颜料。

  作者有话说:

  小沈哥限定返场!友友们可不要忘了这本书主打的是[相互救赎](昂首挺胸)今天奢侈了一小把,吃的黑巧写得这章,就像他们的爱情,甜甜中带了丝苦涩,但最终苦尽甘来,犹有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