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穿越重生>种田之娶个夫郎过日子>第13章 卖鹿

  第二天天还没怎么亮,谢启峰就起床准备去把鹿卖掉。

  一是等去晚了的话,鹿精神不好卖不上好价钱。

  二是昨天许屠户告诉自己,如果早去赶上大户人家收的话,价格能比去酒楼卖多卖不少。

  谢启峰现在干劲满满,如果能多卖上些钱的话,就算让他连夜赶过去他也没什么怨言。

  他听许伯父说的去了东街那里,不少都是有钱的大户,他们稀罕吃这个东西。

  那边太阳刚刚出来,齐府的采买仆人就出门了。

  这要是买晚了耽误了府上的人吃早饭,那罪过可就大了,还可能弄丢这个捞金的肥差。

  而他刚出门,就凑上来一个高大的汉子,手里牵着一只小鹿,殷勤的问他要不要。

  这汉子长的不错,就是气质有点凶狠,把他吓了一跳,他还以为是遇上歹人打劫的呢。

  “这鹿是不错,你多少钱出啊?”仆人眼冒精光,拍了拍小鹿,看得出来是个懂行情的。

  “三十两,这是昨天才抓的,你看今天还新鲜,吃起来最最鲜嫩了。”

  仆人连连摇头:“你这也太贵了,我去市上买也没这么贵。”

  谢启峰不肯退步,从背篓里拿出一只野兔说当搭头。

  “这野兔不值钱的呢,你这汉子。”

  “老爷你看,这鹿肉就是吃个鲜,我这不比那些蔫了吧唧的鹿好啊,这小鹿还嫩。”

  仆人被这声老爷叫的舒服极了,没想到自己还能被这么叫呢。

  “你说的也是,二十五两吧,咱俩各退一步,这鹿我要了。”

  谢启峰看有松口的迹象,又拿出一只最肥的野兔,往仆人怀里塞。

  “老爷,你看这野兔您拿着吃,我这蹲了好几天,才捕到这么一只鹿也不容易,三十两实在是不多。”

  仆人做出十足的架势,拎了拎肥硕的野兔,犹豫好久才故作为难的点点头,递给谢启峰三十两银子。

  至于他转头就报四十两,昧下两只野兔的事就不提了。

  谢启峰没想到这只小鹿竟然让自己卖出高价,心里默默想着以后还来这里卖。

  即使也没人能抢走他的钱,他也将三十两银子小心放好。

  他本来想卖昨日的野兔,可这确实不值钱,只有穷人才会买上一只打打牙祭。

  反正小鹿卖了不少钱,他就把野兔在巷子里便宜叫卖了,卖上些钱给悟哥儿买些针线。

  悟哥儿跟自己说当地成亲的风俗,夫郎是要给相公做衣服的,让自己带些针线给他。

  谢启峰不想让悟哥儿劳累,但是看悟哥儿兴致勃勃的样子,也只好咽下自己的劝说,

  虽然悟哥儿给了钱,但他知道悟哥儿每日的经济来源就是圈在后院的小母鸡,几日才有十文钱,悟哥儿还要留着买些货郎的零嘴呢。

  他去了镇子上最好的针线坊,挑了不少好看的丝线,确认将悟哥儿说的颜色都买齐了,才放心离开。

  谢启峰今日来这里其实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他这几日去打猎身上带着的只有许屠户的大刀,虽然不怎么影响他发挥,但若能有弓箭的话,那可能省了不少事。

  东街末尾上错落着不少的铺子,谢启峰挨个进去问了问价,了解了打一个趁手的弓箭怎么也得十两银子。

  他不是舍不得这十两银子,但想着得多问几个铺子,找个打得趁手的。

  在街末有个曲老头,早些年手艺很是不错,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匠人,但老了因为这些商户的恶意竞争,年龄也大,铺子就渐渐冷落下来。

  这已经连续好几天没开张了,自己那守寡的女儿和小外孙住在家中,这几天小外孙得了风寒,自己担心的不行可怎么也拿不出来钱去医馆。

  正想着要不要去当铺当上些东西,可转念一想,自家最值钱的就是那条破被。

  哎,这可怎么办啊。

  曲老头愤恨自己没有本事,连给小外孙治病的钱都没有。

  “有人吗?”

  来人正是谢启峰,前几个店铺他看的都不太满意。

  “小伙子,想打些什么?”曲老头连忙起来招呼人。

  “可以做弓箭吗?”谢启峰不太相信这老头,模样看着实在不可靠。

  “可以,你看这是成品。”曲老头知道自己的样子没太有说服力,连忙拿着自己之前做的弓箭让谢启峰上手试试。

  谢启峰接过弓箭,沉甸甸的,跟其他店铺轻飘飘的截然不同,细节也处理的不错,能看出来这老头手艺不错。

  “多少银子,我想尽快拿到。”

  曲老头不敢报太高:“八两银子,但是要先交三两的定金。”

  他舔舔嘴唇,知道定金没有交这么高的,但是他的小外孙实在是等钱治病。

  “好,但我要的得比这把还要好。”

  曲老头忙点头,表示自己一定好好做。

  于是两人约定好三日后来拿,谢启峰也爽快的给了定金。

  等送走谢启峰,曲老头揣着钱忙往家赶,带着高烧了好几日的外孙去医馆抓药治疗。

  身后的曲娘子看着自己父亲这么大年纪了本来是该享福的年纪,但还是为了自己的事情这么辛苦的来回奔波,眼睛里的泪水止不住的流。

  ……

  而谢启峰对于这些事一概不知,他只知道上次的点心已经被悟哥儿连吃带分的没有了。

  他去铺子里又买了一些,不过好在这次知道悟哥儿喜欢吃什么了,因为悟哥儿吃到自己不喜欢的就塞给他吃。

  想到家里这么多天都只啃硬硬的饼子,自己的腮帮子都啃硬了,路过米行时,他又进去买了十升大米。

  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米价也贵些,而且因为北齐府不产大米,米足足有三十文一升。

  对比当下物价来说,确实太昂贵了些,一个壮年汉子辛辛苦苦卖力气一天也只得五六十文。

  当买完路过市场的时候,谢启峰发现竟然有卖海鲜的。

  虽然种类不多,就是海带、贝壳、还有几种海鱼。

  这里的人并不沿海,古代人盐也没有碘,谢启峰担心悟哥儿得大脖子病。

  想像可怜的悟哥儿顶着大脖子的样子,谢启峰马上蹲下来准备挑一些海货。

  可能是加上运输的费用,海货并不便宜,一斤贝壳要八十文,和羊肉的价格一样。

  但想起家里人应该是没有吃过,谢启峰也没犹豫,买了两斤贝壳,便宜的十文的海带也买了十斤,这东西平时做汤也比较方便。

  因为是一个大顾客,小贩还给了他两个生蚝。

  看着小贩挤眉弄眼的跟他普及生蚝的作用,谢启峰想起悟哥儿来,只觉得手里的生蚝烫手。

  买完东西天就不早了,约莫得十点多的样子,想赶上中午做饭,谢启峰连忙往家赶。

  好在他脚程很快,很快就回到村子里面。

  悟哥儿去了晓哥儿家玩,可能是想着他不能回来这么早,就也没回来。

  古代没有冰箱,东西不好储存,谢启峰准备把海带晒干,以后慢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