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穿越重生>中二少年的诡将哥哥>第九十一章 奚巴烂的身世之谜

  五天之后学校带着学生再次落脚到多米等主人的那个大酒店,不过春游还有一天才结束,所以顾鸣路过的时候只是跟它打了个招呼。

  对于自己的体能,顾鸣还是很骄傲的。

  看着几个好朋友都已经累成狗的狼狈状,而自己还和来的时候一样精神抖擞,顾鸣就觉得自己沿袭原主每天锻炼的习惯很英明。

  春游结束后有两天的假期,让同学们可以好好调整一下疲惫的状态。

  但顾鸣不需要调整,他一回到家就立即坐上尹行健专门为他打造的伪悬浮无人驾驶舱。

  其实就是一个很萌的小车,外形就像一朵奶白色的蘑菇。

  没有轮子,以诡力驱动,快速前进。

  如果提速到极致,可以在一小时内去到全球任意地方。

  现在顾鸣和尹行健一起坐进伪悬浮无人驾驶舱,周围的天阴诡兵保镖机器人则像古代轿夫一样用诡力抬着小车跑了起来。

  尹行健没让他们跑得太快,以免被交警当成什么灵异事件。

  学生春游走了一天才到达的大酒店,使用伪悬浮无人驾驶舱也不过只用了半小时就到了。

  顾鸣坐在车上没有下去,尹行健直接用诡力把多米抱上了车。

  “好了,我们现在去找你的主人,先去他家里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方便起见,尹行健还给多米弄了个和之前他的小熊猫傀儡躯体差不多的狗狗傀儡躯体,是在接到多米以后,再培养出来的。

  小小的金毛,身长才仅有接近一米。

  跟着它的指引,尹行健带着顾鸣找到了多米主人曾经居住过的地方。

  到了目的地两人一狗没有下车,六双眼睛望着外面的湿地公园头顶飘满问号。

  “你主人住在湖里?”顾鸣咽了咽口水。

  金毛歪了歪脑袋,“以前这里不是这个样子,也没有湖。”

  顾鸣表情一言难尽地看向多米,“你主人是多少年前不见的?”

  多米清澈的双眼中盛满了无辜,“我以前对时间没什么概念。”

  尹行健宽广的臂弯搂了搂少年单薄但不瘦弱的肩膀,给满脸无语的顾鸣递去一个“安心”的眼神。

  “找到地方就行,剩下的事交给我。”

  少年闻言真的放心了,浑身一松就缩进尹行健怀里,被后者好好地团在身前。

  阴间界诡将军拿出自己吃饭的家伙开始查询,很快就锁定到了目标人物。

  尹行健脸色怪异地将屏幕上的男人指给金毛看,“你的主人该不会是他吧?”

  多米都不需要凑过去,诡力一扫就看到了屏幕上的照片,兴奋点头,“对对对,就是他,他就是我的主人。”

  顾鸣注意到尹行健神色奇怪,不由问道:“这人有什么问题吗?”

  尹行健想到顾鸣和那人还没有任何交集,于是摇了摇头,“没什么,只不过我认识他儿子,他儿子现在还是我的员工。”

  听到这儿顾鸣一下子不困了,“这么说这个忙就更得帮了,咱员工的父亲现在在哪?”

  尹行健现在总是被顾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亲昵取悦到,嘴角微翘,“已经死去多年了。”

  多米一下子愣住了,“主人,已经死了?那小主人呢?”

  尹行健没有隐瞒多米,“你家小主人现在被你主人生前的豪门朋友收养,已经顺利继承你主人的财产,日子过得很不错。”

  多米听后执念全消,金毛的傀儡躯体瞬间趴地上不动了。

  顾鸣眼睁睁看着多米消散,惊讶地拉着尹行健问道:“它这是,转生去了?”

  尹行健点了点头,不甚在意地将地上的尸体扔进了阴间。

  顾鸣有些好奇,“多米的主人到底发生了什么,它说的那个女人是谁啊?”

  尹行健好笑地看了少年一眼,将事情缓缓讲给了少年听。

  多米的主人叫奚维义,跟顾鸣的父母之前一样,是做生意白手起家的。

  奚维义以前是秀水的农民,从小守着家里的藕塘长大。

  小时候家里以卖藕维生,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几个钱。

  后来他长大了,进城读了书,慢慢的,想法也就多了。

  在城里打工挣了些钱过后,奚维义发现,在城里,藕粉是个紧俏货。

  而且把藕随便加工一下,比如切成薄片凉拌一下,就能卖到10元一斤的高价,比他们家里几毛一元卖给收藕商的价格高多了。

  于是他回乡下找了村里几个发小一起,就合建了一个小作坊,自己生产藕粉,自己生产加工藕的副产品。

  别说,他这么一干,家里的收入还真翻了几百倍。

  藕粉、藕片、藕夹这些副产品,哪一样不比卖给收藕商划算一百倍?

  加上当年奇奇网电商平台的初现,借着这股便利,奚维义和他的小伙伴们赚了不少钱。

  后来几个人不满足于这种小打小闹,就准备做大开公司,建厂房。

  但是几人都不懂经商管理,于是奚维义去上夜大学习相关知识。

  由此认识了豪门之女庞梦芸。

  庞梦芸有一位同学兼闺蜜在奚维义上的夜大兼职当老师,她来看闺蜜的时候,结识了奚维义。

  被奚维义阳光的性格、俊朗的外表、真诚善良的为人所吸引,庞梦芸几乎是在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奚维义。

  后来她有意接触奚维义,最后两人很顺利地相爱了。

  在两人有了更多交集以后,庞梦芸为了奚维义的将来,慢慢把他带向自己的圈子。

  而奚维义也很争气,走进那个纸醉金迷的圈子并没有让他迷失初心。

  他一直保持着自我,也对庞梦芸更加珍惜。

  陆兴凯也是在这个时候认识奚维义的。

  陆家情况的复杂,注定了陆兴凯会被奚维义这种简单真诚且坚定不移的人所吸引。

  只可惜他来晚一步,在他认识奚维义的时候,奚维义与庞梦芸正是爱到浓处时,而他自己也已经被家里安排了结婚对象。

  错过,但不影响陆兴凯将这份情埋藏在心中。

  所以直到奚维义夫妇在旅行过程中遭遇车祸,只有他们的儿子奚巴烂被救起,陆兴凯才终于痛别所爱。

  他不顾夫人反对,也要把奚巴烂接回陆家抚养,算是自己能为奚维义做的最后的事。

  陆夫人初时怕奚巴烂长大会不知好歹,来跟自己儿子抢东西,不过奚巴烂随了奚维义的性子,很直、很真。

  他这样的性子,陆夫人也猜忌不起来了,最后那点不甘,随着儿子对奚巴烂的友善,消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