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穿越重生>成为反派,并向渣男挥剑【完结】>第280章 换我追你27(完)

  有话直说的好处,就是两人之间的感情更上了一层楼。

  秦思砚自打知道了陆承听也一直对自己心怀不轨之后,捶胸顿足地后悔了好长一段时间。

  “早知道我就该早早对你下手。”

  他一边挑选着婚礼所需的用品,一边对陆承听抱怨道。

  如果早知陆承听对他有爱,他就不会突然下界来历劫,现在倒好,没有记忆的生生世世当真是亏大发了。

  陆承听笑道:“如何下手?”

  秦思砚瞥他:“把你关起来。”

  他说完,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心里不舒服:“让你一直装,装高冷,假正经。”

  陆承听不敢反驳,嘴上只知道认错。

  心里只有他自己知道,无非是害怕满腔热忱得不到回报罢了。

  两人将咖啡厅的装修工作包了出去,一心准备婚礼上的事宜。

  期间,秦思砚也去了陆承听之前去过的那家手作店,亲手为陆承听做了一枚以剑鞘为原型的戒指。

  因为手艺不精,来来回回打磨了许多次,才总算做到能拿得出手的程度。

  婚礼如期而至。

  地点定在了山巅之上的一座教堂。

  陆承听亲自选了良辰吉日,在晴朗的上午,日出云海漫布山尖之时,与穿着白色西装的秦思砚交换了戒指。

  那是陆承听第一次见到秦思砚名义上的父母。

  礼貌地打了招呼,说了几句客套话,便没了下文。

  只可惜当天晚上的洞房入得不怎么顺利。

  江乔在陆承听准备亲手扒了秦思砚身上那件刚刚才换上的婚纱时,破门而入。

  先是感慨了一番秦思砚扮起女装来优雅美丽又大方,毫无违和感。

  然后拿着相机对着陆承听和秦思砚疯狂拍了一大堆照片。

  最后拉着秦思砚和陆承听,带着时均亦,谢寻以及沈归荑,斗了半晚上地主。

  期间秦思砚是想赶人的。

  但只要他一开口,江乔就会眼巴巴地看着他,问自己是不是碍了秦思砚的眼。

  秦思砚:“........”

  陆承听早就看出江乔是故意的,想赶也赶不走,只能偷偷安抚秦思砚,说等送走了江乔一行人,他再陪着秦思砚在这里多待几天,都给他补回来。

  尽管如此,被耽误了好事儿的秦思砚终归是气不顺。

  当晚大杀四方,赢了江乔名下的一套别墅,两家酒吧以及一辆限量版超跑,赚得盆满钵满,这才作罢。

  江乔输得也不心疼,但时均亦不能理解:“非得搞这么一出?”

  江乔摸着下巴:“他不收礼啊,我总得想办法送出去。”

  时均亦闻言,没再说什么,陆承听和秦思砚不是普通人,多个朋友多条路的道理,江乔明白,时均亦也明白。

  婚后第三年,陆承听带着秦思砚去环游了这个世界上大大小小许多角落。

  第七年,从西伯利亚接回来了一只黑色的小猫。

  灵魂不会老去,但肉体却终有一天会走向衰败。

  秦思砚在满头银发时,有些感慨地看着自己虽然年迈却依旧风度翩翩的爱人,问他:“过去,你也见过我这般模样吗?”

  陆承听吻他额头:“几乎每一次。”

  秦思砚一开始面对自己的苍老,还会不停焦虑,难以接受。

  但陆承听却始终可以坦然接受并面对。

  他告诉秦思砚,这是人活在世,顺其自然必然要经历的。

  像花开花落,日落日升,人在死后归尘,再重获新生,每一个时期都有迷人的一面。

  最重要的是珍惜每一段自己所拥有过的时光,别在失去后,才恍然当初应该珍惜。

  这一世,因为秦思砚原本就更为年长的缘故,他在睡梦里先一步察觉到了灵魂被往外挤压的感觉。

  陆承听似有所感,与他同时睁开了眼,握住了他的手腕。

  秦思砚感受到了花开花落的自然规律,也明白,他跟陆承听,很快便会再次见面。

  他最后亲吻了陆承听的指尖:“长明哥哥,我等你。”

  037在秦思砚灵魂被抽离时,回归到了陆承听身上。

  【好久不见。】

  陆承听听着久违的电子女声,扬了扬唇角:

  【追上他。】

  .......

  “承听!快醒醒!别睡了!”

  陆承听意识回笼时,听见一道女声在不远处对着他嚷嚷。

  他眯了眯眼,躺在床上没动。

  视线模糊间,他看见一个梳着麻花辫儿,穿着大红花衬衫的姑娘正站在房门口,敲着房门:“村长家香香从城里回来了,你们一起那两个小伙儿的都去看热闹去了,你不去啊?”

  陆承听忍着灵魂被挤压后的眩晕感,缓了缓神,召唤037:【任务。】

  037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发布过任务了,一时间也有些感慨。

  它清了清嗓:【请宿主接收任务详情以及少君思砚的既定命运轨迹。】

  改革刚刚开放时,城市人才扎堆,资源丰富,乡村贫穷落后,人才紧缺。

  大批城市里长大的知识青年,为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到了乡村建设当中。

  原身家境不错,父母虽算不上什么文化人,但是陆父早些年玩儿古董发了家,不缺钱。

  但这两年打查很严,陆父刚刚搭上做生意的关系,不敢乱来,下乡的文件一出,就逼着不情不愿的原身踏上了那辆前往山里的绿皮火车。

  原身这一行一共四个人,三男一女。

  原身长得是身高腿长,白白嫩嫩,五官精致得像姑娘,一身书生气。

  骨子里是却不是什么好东西。

  原本下乡吃苦一事就让他心里就憋着火儿,到了乡里,一看那三个人一间,直漏风的破土屋,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自小娇生惯养,吃不得苦,什么活儿都干不明白。

  别人插两排秧的功夫,他只能插半排,歪歪扭扭不像样。

  村长家有一儿一女,儿子年纪还小,女儿是读过书的,上完了学就在城里报社工作,叫刘香,长得虽谈不上顶漂亮,但也算清秀可人,又有文化。

  这个年代读过书的女娃都是香饽饽,只要有两分姿色,到了年龄,上门求亲的人都能将门槛儿踩烂了。

  刘香眼光高,瞧不上乡里男人,一回村儿,就对一身大少爷架子的原身一见钟情。

  但原身本就是城里人,过去认识的姑娘什么样的没有?只觉得刘香就是个村姑,根本看不上眼儿。

  但村里时光难打发,原身在刘香的几次示好中,到底没耐住寂寞偷偷摸摸跟她谈起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