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小说>耽美小说>投之以桃(GL)>第109章 地三鲜

  深冬的冷风呜呜地吹,赵之华裹紧了大衣,疲倦地掀开车门,躺到后椅上。

  她头疼得厉害,脱了高跟鞋,放倒车座闭上眼睛缓了一会,这才感觉三魂六魄回位了一半,有力气说话了。

  真是老了……她想。

  人不能不服老。就算是她这样骄傲的人也不能不在时间面前认输。

  “小廉。”

  她轻轻地叫了一声。

  “嗯,赵董。”

  廉克勤自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她苍白的脸色,调高了一点暖风的温度,“您要喝点什么吗?咖啡?”

  “不用。”

  赵之华笑了一声,摇摇头,很随意地说:“再喝咖啡我看我就过去了。”

  “您还知道是这样。”

  廉克勤不软不硬地顶了她一句,熟稔地递给她温水和止疼药,“润月一走,您看您成什么样了。”

  “什么样?”

  赵之华笑着瞧了她一眼,一仰脖子将药片吞下去,“总归还不算难看,是不是?”对她的脸她还是有自信的。

  “您真自信。”

  廉克勤也笑起来,还真的从眼镜片后面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但确实很好看,赵董。”

  是真的,赵之华有一张漂亮的脸,眼尾上挑,唇红而艳,早些年间她的美貌甚至比她的能力扬名更快。

  即便她今年已逾四十,但她依然很美:岁月对她来说仿佛不是磨损与锈蚀,反而琢磨出了她的风采。女人的成熟的魅力让她熠熠生辉。

  她身上有一种疏冷的疲倦和轻佻的傲慢,看上去懒洋洋的,对什么都不怎么在意上心——这却反而让她更吸引人了。

  即便赵之华在梅市的情场里是出了名的换情人速度飞快,但照样有新人前仆后继源源不断,飞蛾扑火一般地朝她这里一头扎进去,这其间固然有她家世和多金的原因,但也很难说没有她本人美貌和魅力的影响在。

  人的天性之中或许就带着挑战困难的渴望,越是看到这样高高在上傲慢懒倦的人,就越抓心挠肝地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叫她柔软。

  人人都想摘下这颗骄傲放肆的梅市明珠,人人都想知道这美丽绝情的女人是不是真的没有心肝。

  廉克勤笑了一声,看着老板:“您打算什么时候去找润月小姐?”

  “谁说我要去找她了?”

  赵之华闻言睁开眼,又慢慢地躺下,拉着脸嘟囔:“我赵之华这辈子就没对谁服过软……”

  “我爸都拿我没办法,她以为她跑了我就会去找她?她以为她是谁?”

  赵之华越想越生气,撑着额头艰难地坐起来,“哎,你说她是不是傻,我什么没给她?我什么不能给她?钱,时间,精力……我真觉得我做得够好了,她为什么还要跑?”

  “走了好,走吧,都走吧。”

  她顺着椅背滑下去。

  头又开始疼了,她是不是去年就挂过号打算去看看?但是没时间,她总是没时间……快过年了,又要回京城见赵鸿梁,真是服了,他怎么就还没死?……前几天会所的经理给她打电话,说她好久没来玩了,什么时候再来。玩……玩个屁,她真受不了他那副谄媚样……

  各式各样的思绪像细密的鱼群一样在她脑海纠缠翻滚,赵之华皱着眉轻轻地揉太阳穴,但怎么也按不出来记忆中李润月按摩的那个力度和手感,她愈发烦躁,低低地骂了一声脏话,“操”了一声仰着脸倒在座椅上。

  李润月是不是故意的?

  她故意给她按摩得这么好,叫她忘不了她,念着她,记着她……想她。

  人活着怎么就这么累。

  这么累李润月还不跟她好,要跟她分手离开。

  车窗外的霓虹灯光闪来闪去,赵之华咬着牙,眼角掉下来一滴泪,她生怕廉克勤看见笑话她,又赶紧抹掉。

  是这灯太闪人眼睛了,她想。她没哭。

  走吧,都走吧,就剩她一个孤家寡人才好。

  过了一会,赵之华才低低地说:“我不会挽留。”她只会放手。

  如果挽留了却没留住,那也太可怜太丢人了。她不想变可怜,所以她从不挽留。

  只放手至少还能显得她绝情潇洒一些,像古龙小说里临别时头也不回、只是挥一挥手说“有缘自会相会”的侠客。

  所以她还是跟李润月“有缘再见”吧。

  廉克勤看见了她的狼狈样,叹了一口气,拉开车门坐到后座上,把她扶起来坐好,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显然已经见怪不怪。

  “给你加钱……小廉。”

  赵之华勉强撑着身子,轻声说。

  廉克勤听到她这话,微微地笑了笑,说:“赵董,现在也就您还叫我一声小廉了。”

  她今年已经三十多了,哪里还称得上一声小。

  “是……”

  赵之华愣了愣,随即也笑起来。她摇摇头,轻声感慨:“时间过得真快。我总还觉得你是当年那个饿得什么话都往外说的大学生呢。”

  她歇了一会,感觉自己脑子清楚了一些,低下头,一边找烟一边随口道:

  “你——你先陪着小水一起回京城吧……啊?别等我了,我今年不想回。啊,对了,你跟小水相处得怎么样?”

  “还好。”

  廉克勤答:“挺好的,赵董。赵小姐她很好相处。”

  “我想也是。”

  终于找到烟了。

  都怪李润月把她的烟藏得到处都找不见,她走了也不告诉她一声剩下的烟在哪,好不容易她才翻出来一根之前偷偷藏起来的烟。

  赵之华高兴起来,将那根皱巴巴的烟夹在手里,这才感觉自己心里踏实了很多——跟许多抽烟的人一样,她的烟瘾更多是寻求心理层面的安慰,并不是生理上离不开。

  她捏着烟卷,若有所思地慢慢说:

  “小水她……性格挺好的,没什么脾气,很好说话。真要是把她惹生气了,你给她说两句软话,哄哄她,她也就好了。”

  跟兔子似的没脾气,真不知道她是怎么生出来的这种女儿。

  就算是她也不得不承认:父亲把小水教得很好。小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孩子。只是——

  “这是您的经验之谈吗,赵董?”

  廉克勤侧过脸来看她。

  赵之华愣了一下,道:“是。”

  她有时候心血来潮或者忽然良心发现,也会对小水比较好,给她带点东西送。

  而不论她送什么小水总是会很开心,眼睛亮晶晶的,望着她甜甜地笑,有些踌躇又有些渴望,看样子有点想抱抱她,但又忍住了,最后只是乖乖地站在原地说一声“谢谢妈妈”。

  她怕见小水那样渴望又不安的眼神,低下眼只是退避,当做自己没看见。

  “好吧。那我就先回江城了,赵董。小水还在等着您的话呢。”

  廉克勤打开车门走下去,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又返回来敲了敲她的车窗。

  “额外附送您一条消息。”

  高挑的女人笑着瞧了她一眼,温和地低声说:“润月小姐回老家了。她家的地址我给您发在手机里了,您自己决定过年的时候要不要去看她吧。”

  “这个不收钱。”

  她笑着说。

  .

  刚下飞机赵之华就冻得缩起了手,她在梅市呆惯了,搞得现在还有些习惯不了北方的冬天,冷得瑟瑟发抖。

  雪下得很大,赵之华的靴子踩在上面咯吱作响,口边哈着白气,睫毛上也落了几片晶莹的雪花。

  也有一部分她硬撑着没穿羽绒服,而是穿了大衣的原因。毕竟……毕竟大衣比较好看。

  赵之华在衣兜里搓了搓手指,她的手已经冷得没知觉了。

  绿色出租车的司机非常健谈,但跟京城出租车司机那种皇城底下特有的指点江山的气魄却半点也不一样,是一种高纬地区的人们特有的直爽与热情。

  “哎呀大妹子,你穿得咋这么少呢?我给你说这里可冷,你不能顾着好看就耍单漂,你得穿大棉袄……”

  司机大哥的脸红扑扑的,有冻伤的皴裂,“你不是本地人吧?南方人?来这里看雪的嗷?哎我们这那冰雕你知道不,冰雕艺术节,晚上灯一打五颜六色,可好看了,真的。”

  “我也是北方人。”

  她是爱安静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赵之华忽然轻轻地接了他一句话。

  司机一直把她送到了村口,赵之华推开车门走下车。

  雪下得更大了。

  已近傍晚,风声呼啸,满天大雪鹅毛一样地飘。

  天空灰白茫茫,地上亮白莹莹,四面八方望过去尽是模糊的白,连成一片,晃得人睁不开眼。

  赵之华来得急,没带墨镜,眯着眼睛左右看了看,找了根树枝掂在手里试了试,感觉还不错,便拿它当拐杖撑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在雪地里。

  现在已经是腊月底,马上就要过年,村庄里到处贴着大红对联,黑龙江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她走了一小会天色就已经彻底地暗下来,雪却仍然在下,声势半点也没有减弱,赵之华在风雪中几乎有些迷失方向。

  她唉了一声,艰难地把腿从雪里抽出来。

  雪踩硬在鞋底之后结成一层厚厚的硬壳,越粘雪越多,到最后腿重得几乎抬不起来,而且又非常容易打滑。

  赵之华于是便又叹一口气。

  她真是发了疯,才莫名其妙地飞半个中国大过年的来这里雪地越野。

  终于走到了地方,赵之华感觉自己已经筋疲力尽了,她浑身都在发热,露在外面的手指更是胀胀的烫。

  赵之华知道,这是冻伤的前兆。她小时候京城还很冷,常常有冬天在外面走,结果回家一看已经不知不觉中冻坏了耳朵或者手指的传闻,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也足可以证明冰天雪地中潜藏的危险。

  前面就是……李润月的家,那幢小房子的窗户里亮着明亮的、温暖的光,室外的雪直扑人面,但她却忽然踌躇起来,不敢敲门进去。

  要是李润月不想见她,她怎么办?

  或者她回家之后已经飞快地相亲嫁人了——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算这些情况都没有发生,她拿个什么理由向她解释自己的忽然出现呢?

  我想你了,你回来吧,给你加钱,我还包你?光听都觉得真是不要脸。

  但她不得不承认,她就是想让她回来。赵之华懊丧地松开铁门环,发着抖给自己冰凉的手指哈气。

  她到底为什么要来这里,其实连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她——

  门忽然被从里面推开了,是李润月。

  她穿着灰蓝色的棉袄,头发挽在脑后,臂弯里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水,好像正打算出来泼在外面,脸庞素白,没有化妆,唇色是淡淡的粉。

  还是很漂亮,赵之华下意识地想。

  李润月怎么也没想到一推开门就看见眼前站着一个人——一个她朝思暮想的人,一个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姐姐……”

  她呆呆地叫了一声,目光粘在她身上挪不开,“你、你怎么来了……你……”

  她惊讶得结巴,紧接着就看到了赵之华冻得通红的鼻尖和手,慌忙放下水盆,将她拉进房里,给她拍身上的雪。

  屋子里的暖气烧得很旺,非常暖和,赵之华刚进来就感觉好多了,头发上和身上的雪悄无声息地融化,她安静地凝视着围着她忙前忙后的女孩,顺从地抬起手让她拍雪,没有说话。

  见到李润月让她的心得到了一种奇异的宁静。她安静地感受这种宁静。

  她忽然想到,她这大半生所追求的,或许就是这个。

  女人的头发湿漉漉,连睫毛都被雪打湿了,李润月便又连忙去拿毛巾替她擦头发,擦了几下才忽然想起来赵之华有洁癖,从来不用外面的东西,觉得自己闯了大祸,怯怯地住了手,悄悄觑她的神色。

  “怎么不擦了?”

  赵之华很温柔地低声问。

  李润月不安地扭了扭毛巾,把手背到身后,低下头不敢看她。

  她小声说:“脏……姐姐。”

  赵之华因为她这话怔了怔——她想起来了自己之前是怎样要求她去洗澡。

  她好像真的做什么都不够好,当女儿是坏女儿,当母亲是坏母亲,就连当金主也是坏金主。

  赵之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她摇摇头:

  “不脏的。很干净,润月。”

  没有人再比润月更干净了,她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女孩。

  李润月因为她短短的一句话红了眼眶,别过脸去,努力忍了忍眼泪,这才尽量从容地转移话题道:

  “姐姐你还没吃饭吧?我还没吃,我给你去盛……”

  又想起来赵之华冻得通红的手,李润月吊起心来,小心翼翼地捧起来她的手仔细地看了看,发现没有肿,也没有发紫或者起水泡,这才稍感安心。

  她替她捂了捂手,轻声嘱咐:

  “姐姐,你先去洗个热水澡……泡一会再出来,这边温度真的很低。”

  赵之华今天连羽绒服都没穿,这样莽撞地赶来其实真的很危险,她有心想再多说几句,又怕她觉得自己烦,于是也只好将关心的话藏在心里。

  给赵之华取换洗衣服的时候李润月愁了好一会儿,把衣柜从顶翻到底,也找不出一件可以配得上她的。

  毕竟她刚回老家不久,本身也不是爱打扮的人,离了赵之华她更没心思打扮,只有些之前的旧衣服,是村里裁的土布,棉花倒是好棉花,只是仍旧怕赵之华看不上。

  毕竟姐姐跟她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从小吃的用的,跟她怎么能一样。

  李润月心酸起来,觉得是自己让她受苦了。

  最后她实在没办法,只好尽量挑了几件素净的拿出去,等着待会让赵之华自己选,又将女人的羊绒大衣好好地收起来挂好。

  这些事情原本在梅市的时候她是做惯了的,现在她虽然离开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很熟悉自然。

  她搅了搅锅里的大碴子粥,热了馒头跟咸菜碟子一起端出去,想了想觉得磕碜,又消了几颗冻梨,勉强拼了一小桌饭,一回头赵之华就已经出来了。

  赵之华正在拿毛巾擦发梢的水滴,见她望过来,便朝她很温和地笑了笑:

  “润月。”

  女人穿着她的旧衣服,居然也很合适。蓝底白花的棉袄微微敞着一点衣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露出锁骨下一片细致的肌肤,在灯底下是象牙一样的白。

  她脸和气质放在那里,穿着棉袄倒像穿着什么高定,仍旧漂亮。

  李润月看得有点愣神——她所见到的赵之华永远都很体面,矜贵优雅,衣冠楚楚,美艳傲慢,人群之中一眼望过去所有人只能看得到她。她天生就发号施令的人。

  她像这样卸下全身防备和气势,穿着最朴素的衣服,坐着最简单的小事,反倒让她觉得新奇又亲近,同时也激起她心中一片柔软的悸动。

  但她紧接着又想起来——就算赵之华看起来这样柔软,那也不是她可以亲近的。

  以前她倒还可以仗着自己是她养的小情人,理直气壮地往她身旁靠,美其名曰“履行义务”,但她现在却觉得自己的心空荡荡,虚蓬蓬,像河边摇来晃去的芦苇,看起来还在撑着笔直,其实空心软弱。

  “这是腌白菜……这个是玉米粒粥……这个是冻梨,解酒很好。”

  李润月不敢再看她,低下头怯生生地一一介绍这些食物,“姐姐,你要是不喜欢,我——”

  “喜欢的。”

  赵之华却好像一点儿也不介意,已经拉了板凳坐下来,挽起头发端起碗,见她惊讶,便又抬起脸来一笑:“怎么了,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脏东西?”

  “……没有。”

  李润月摇了摇头,咬着嘴唇取筷子吃饭。

  吃饭的时候两个人谁也没说话,赵之华是家里的习惯,李润月则是不敢说。饭桌上寂静极了,连碗筷都不响。

  姐姐连穿着棉袄喝粥都很好看……李润月悄悄地看了一眼赵之华,又飞快地低下眼。

  吃完饭之后李润月自然地去收碗筷抱去洗,赵之华也跟她进了厨房,四处看了看,问:“润月,围裙在哪?”

  李润月见她袖子都挽起来了,显然在准备给她帮忙,吓了一大跳,忙去推她出去:

  “你怎么进来了!哎呀,你快出去,锅上这些事情你怎么能沾手……”

  姐姐的手那么漂亮,一点茧都没有,像是雪雕玉铸,天生只应该握笔或者翻阅文件,怎么能沾锅上的油烟呢?

  “为什么不可以?”

  赵之华找到了围裙,一边扎头发一边抬起脸看了她一眼,“我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吗?”

  “我来洗大件的,你负责擦干净就行。”

  她系好围裙,说。

  她习惯了决断和命令,说出来的话即便是关心也带着一点不容拒绝的意味。李润月张了张嘴,只好听她的。

  出乎她的意料,赵之华洗得很好,动作利落又熟练,李润月心里惊讶,但又不敢问她为什么。

  “你……你奶奶的病,怎么样了?”

  赵之华将碗浸在水里,轻声问。

  李润月愣了愣,有点没想到她会问自己这个。

  她低下脸,细细地擦干净碗上的水滴,声音轻轻的:

  “没治好。去年冬天没的,我把她的骨灰带回来埋在了地里。我奶奶说她喜欢我们的玉米地。”

  赵之华察觉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心中后悔,只得说:“……抱歉。”

  “没事儿……”

  李润月侧过脸,朝她很柔软地笑了一下,“这病本来就治不好,我早就知道的。我就是不甘心,还想再跟老天爷犟一把……”

  “啊,奶奶说,还要谢谢你找的医生和医院,她走得很安详,说真是享福了。”

  李润月神色之间没什么悲伤,很坦然地轻声说。

  赵之华默然半晌,手上动作不停,眼睛仍旧望着水盆,过了一会儿又问:

  “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李润月将擦干净的碗在橱柜里放好,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就,边走边看吧,先过了年再说。可能去直播跳跳舞什么的……我听说那上面挣钱比较多。”

  像是知道赵之华会困惑什么,她又很快地补充了一句:“你之前给我的那些钱都被我捐啦……我人笨,有钱也留不住,拿那么多钱反而心慌慌的。”

  “……”

  赵之华停下来,轻声问:“你捐到哪儿了?这里面水挺深,有不少骗钱的。”

  “捐给张老师了。”

  李润月忙掏出手机来给她看:“张桂梅张老师,华坪女高,姐姐你知道吗?”

  之前在朋友圈见明梨给这里捐过款……赵之华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听说这高中专收掏不起学费的女学生,只要进去,人人都能上一本呢。”

  她滑动屏幕指给赵之华看,眼里带了一些羡慕的神色,“真好。女孩子还是多读点书好……”

  赵之华闻言愣了愣,不由得看了她一眼。

  她之前跟李润月签合同的时候调查过她的背景,知道她是高中一毕业就出来讨生活的,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念大学。

  之前是不关心,现在则是怕戳中她的伤心事,不大敢提起。

  但李润月看起来倒好像不怎么介意,她一边擦碗一边很随意地轻声说:

  “我脑子笨,学习不好……念不进去书,到头来只考了个三本,一年要七八万学费,我想这还不如不去,就直接去打工了。”

  “我们那年县里的状元考的是东北师范,我也觉得那个学校好,国家政策也好,定向师范生不收钱,还包就业,出来就是老师。我觉得当老师可真好……一辈子的铁饭碗,但它分太高了,我考不上。也想过去当兵,苦是苦了点,每个月还有津贴,但又政.审通不过。”

  像是怕赵之华误会,她又赶紧解释:

  “这个……这个政.审通不过是因为……”

  “没关系,可以不说的。我不在意。”

  赵之华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知道她的情况:李润月的爸爸常年家暴,她妈妈不堪忍受,拿把剪刀捅了他,自己也被判了十几年,只剩下润月跟她奶奶从小相依为命。

  李润月睫毛颤了颤,轻轻地点了点头,不说话了。

  “那你后来是怎么到梅市的呢?是高中一毕业就过去的吗?”

  赵之华拿毛巾擦了擦手,温声问。

  “也不是。”

  李润月想了想,慢慢地说:

  “刚开始是在超市当收银员,一个月一千来块钱,又去饭馆端盘子,有人介绍我去当迎宾小姐,穿着大红旗袍站在门口给客人鞠躬,开叉开到大腿根……后来我奶奶查出来病,医保报不了多少钱,透析光一天就要一千多,家里能卖的都卖了,我就又到酒吧里去跳舞。听说南方挣钱多,医生也好,这才去的南方。”

  “刚开始我不会跳,但只要穿得够少、笑得够甜,来钱就多。”

  李润月抬起脸来,朝赵之华很轻地笑了一下,“姐姐,你可能会觉得我不自爱,但是我也只是没办法……我太需要钱了。租房,吃饭,奶奶的药和针,到处都要用钱。梅市的物价又贵。”

  “这种事情都是温水煮青蛙,一步一步,先是叫你端茶送水,再然后或许你会愿意陪陪酒;陪酒之后可能你又想,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么被摸两下也没关系;等习惯了被摸两下之后,或许你会觉得陪一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等你回过神来,早就已经脱不了身了。”

  她垂下眼,看着自己的手指轻声说。

  “润月……”

  档案上轻飘飘的几个字背后其实藏的是无数辗转悲苦,赵之华怔忪起来,喃喃地叫了她一声。

  “但其实我觉得我还是运气挺好的,姐姐。”

  李润月擦了擦眼泪,微笑着看赵之华。她含着泪轻轻地拉了拉女人的衣襟,“你看,我遇到的人是你,不是别人,我已经知足了,真的。我不贪心。”

  她不贪心的,她不敢奢求姐姐会喜欢她,就让她陪着她走一段路,照顾照顾她,她也就觉得心满意足了。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她认命。

  赵之华深深地看着她,低声说:“你有没有想过,世上还有别的铁饭碗?”

  李润月回过神来,呆呆地“诶”了一声,迷茫地应:“公务员吗?那个我也考不上的……”

  “不是。”

  赵之华被她可爱的反应逗笑了,她眉目柔软下来,弯下一点腰跟她对视:

  “我是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当我女朋友。”

  “也很靠谱的——”

  赵之华一边说一边仔细地观察她的反应,温声慢慢说,“旱涝保收,终身有效。”

  “你要是不放心,我给你写合同。”

  她是行动派,当即便到外面找了根秃头铅笔和旧本子,笑着摇摇头,“只不过这一次跟之前不一样——这次我是乙方,你是甲方,好不好?”

  “什么……”

  李润月被她的话砸蒙了,张着眼睛捏着围裙半天没反应过来。

  赵之华觉得她真可爱,眼里笑意更浓,耐心地解释道:

  “就是这次你提要求,我照着办的意思,明白了吗?”

  “现在你是我领导了,我听你的话。”

  她柔声说。

  李润月的心在胸腔怦怦跳,她抓着围裙角,悄悄地掐了自己一把,疼。

  但是她却一下子欢喜起来,眼睛闪闪发光,“真的吗?我……”

  见到女人含着笑点头,她才放下心——她知道姐姐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从不说谎,非常守诺。

  “那……那你不许跟我生气。”

  李润月试探着小声说。

  “好。”

  “也不许忽然不要我。”

  被赵之华的态度所鼓励,她感到自己又有了一些底气,大着胆子说。

  “不会,我保证。”

  “不许跟别的人好……男人女人都不行。以前的会所,也不能再去。”

  她屏住呼吸,紧紧地盯着女人的脸。

  “那当然。”

  赵之华失笑,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她的润月怎么这么乖,她本以为她会趁着这机会狠狠地提几个条件,结果说来说去,只是一些她觉得是恋爱里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

  “那你得戒烟,酒也得少喝。”

  李润月从她予取予求的态度里忽然意识到现在是她在求自己,明白了自己的优势,开始放心地提要求。

  “啊?这个……”

  赵之华这才开始为难了,下意识地想讨价还价两句,但见李润月对自己皱起眉,忙又话风一转严肃保证:

  “你说得对,我也觉得这个很有必要,真的。”

  .

  今晚的月亮特别亮,赵之华起身拉了窗帘,这才躺下。

  火炕上暖融融的,烫得赵之华轻轻地喟叹了一声,替李润月掖了被子,俯下身亲了亲她的额头,温柔道:

  “睡吧,润月。天很晚了。”

  “唉,有点睡不着……”

  李润月抱住她的胳膊,小声撒娇。

  “那我们说说话?嗯?”

  奔波一天下来,赵之华已经很累了,但她还是撑起精神眯着眼睛应了一声,“你想聊什么?”

  “不知道……你就随便说点话,好不好?”

  李润月眷恋地仔细描摹她好看的侧脸。她想再听听她的声音,让今晚再慢一点过去。

  “好。”

  赵之华轻轻地笑了一声。

  “我今年都四十二了,润月。”

  过了一会儿,她才慢慢地说。

  赵之华偏过头来看她,她柔和地道:

  “你今年才多大,二十一。我刚见你的时候你才十九。等我六十了,脸皱得跟核桃一样,那时候你连四十都没到。所以你得好好想清楚,到底要不要跟我在一起。”

  她是七九年的,而润月,她是千禧年的孩子,00后。

  天,00后。

  赵之华将“00后”这三个字在心里重复了一遍,几乎要笑起来——00后。

  润月只比小水大三岁……代入一下要是小水找个年龄大的,她自己都要被气死了。

  “杨振宁比他老婆大五十多岁,也没见他多纠结。”

  李润月小声说。她头一次反驳她。

  “我哪能跟杨振宁比呀——”

  赵之华不禁失笑,“人家是大科学家,我是什么?大资本家?我对社会有什么贡献?什么都没有嘛,润月。不把我吊路灯都算不错了……”她清醒得很。

  “但是你很好看。”

  李润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想了半天只好夸她漂亮,“真的很好看,姐姐。”

  其实她私心觉得赵之华有点像三星长公主李富真,她们俩的气质有些相似,都有一种懒倦的冷。

  赵之华笑了起来。她的确貌美,别人太过强调她的脸往往只会惹她心烦,但李润月这样笨拙的安慰她听起来却觉得挺受用。

  双标呀,她心想。

  她笑着勾了勾李润月的下巴:

  “你喜欢我?”

  “我以为你知道呢。”

  李润月小声埋怨她。

  赵之华便笑着吻她,直到女孩眼睛湿漉漉地靠在她肩头喘息,她才轻轻地摸了摸她的脸:“明天吃什么,润月?”

  “地三鲜,好不好?”

  “好,我给你打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