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一届的狼族大会是各类狼族聚在一起阴阳怪气的日子,虽然曾经是探讨资源分配的大会,但现在各领地建设都做得不错,用不着一块肉几头狼分了,这个大会保留至今,纯属为了建立表面上的联系。

  今年的大会地点在白狼族领地,因为近十年就他们那块没发生过战争,其他地方没办法开。

  白狼族跟其他领地制度不同的是,即使打倒了老狼王,新狼王也要通过政治相关的考试才能正式上位,考三次都考不过就要重新选举狼王,打上来那位只能做副手。

  别的狼族重在卷武力,他们这边既要卷武力又要卷文化,高考要考百分之六十的文化和百分之四十的体能,曾有六百多分的高考生因为体能不过关只能上二本的新闻,所以即使领地一片祥和也没几个人敢过来发展。

  但原住民把这片土地发展得也不错,毕竟生下来就卷,人才辈出。

  凌故月觉得这个制度不错,打算跟白狼王讨论一下怎么效仿。

  萧谨知道他有这个想法后连忙制止,就怕他突然改革出门会被应届生砸臭鸡蛋。

  两人穿着配套的民族服饰坐在车子后排,凌故月闭目养神,萧谨则是用笔记本电脑处理工作,现在他的公司接到了一些业务,也开始忙起来了。

  凌故月睁开眼睛,瞥了一眼萧谨的电脑,问道:“这几天你很忙吗?”

  “嗯,有点。”

  “其实你特别忙的话我一个人来也可以的。”

  “那怎么行,别人都带伴侣,你不带,万一传出去我们关系不和睦怎么办?家庭关系和睦在大众眼里看来很加分的,就像那些富豪子女表面上关系很好,但背地里为了抢财产都撕破脸好几回了,不管怎么样,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

  “你觉得我们家看起来怎么样?”

  “一个狼王,一个有知名度的公司老板兼记者,再加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儿,看起来挺完美的家庭。”

  “也是。”

  西北狼领地离白狼族领地不远,车子很快就到了入境口,他们来到了安排居住的山庄,刚下车,就和老熟人碰见了。

  凌故月和沈戎对视了一会,没人开口说话,最后是沈戎先转身走了。

  “那位就是红狼族狼王?”萧谨低声问。

  “是。”

  “看起来……嗯……很普通。”

  “很多杀人犯看起来也是很普通的,太引人注目了反而不容易使坏。”

  “有道理。”

  两人刚搭乘电梯上到大厅,走出去没几步路,一个白色长发的男人就拦住了他们。

  来者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身高和萧谨相近,面容姣好,那双丹凤眼有种含情脉脉的感觉,但并没让人觉得他很亲切,身上那身衣服的做工不比他们的差,看来这位就是白狼王——霍青山。

  “霍总统,您还真是一表人才啊。”

  凌故月露出商业微笑,并伸出手。

  霍青山轻轻握住凌故月的手,语气平和:“凌总统,来这里不用太拘谨,有什么不满意的尽管跟我提。”

  “都挺好的。”

  霍青山点了点头,然后看向萧谨,问道:“最近有传闻说您私下结婚了,这位就是您的伴侣吧?”

  “是的。”

  霍青山朝萧谨伸出手,萧谨握住,语气恭敬地说:“霍总统,久仰大名。”

  “哦?久仰大名?那您说说,我最近都干了什么好事。”

  “您最近和猫族领地合作,改善了农作物的运输渠道,两方领地互补资源,取得了不小的成果,那么年轻能有这个魄力和执行能力,真是令人佩服。”

  “不错,提前做了功课的,”霍青山满意地点了点头,“我可见不得一个大脑空空的花瓶嫁给狼族。”

  这话多少也有些不赏脸了,但作为狼族里最卷智力的白狼族来说,好像也有资格说这种话。

  萧谨倒是无所谓,反而打趣道:“哦?霍总统这么说,是觉得我长得也不错吗?”

  “何止不错,你两都是美人。”

  “过缪了。”

  “一路上过来挺累的,你们先去休息吧,晚膳时间是七点,会有人将饭菜送到套房。”

  凌故月又跟霍青山聊了几句,萧谨用余光四处观察,然后眼睛落在了大厅沙发上沈戎的身上。

  跟其他盛装出席的人不同,沈戎就穿着一套黑色运动套装,头发也是随意散着,现在他翘着二郎腿,手里还拿着一杯……奶茶?

  萧谨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毕竟最近视力有些下降,但看到沈戎喝了一口还嚼两下的动作,确定了他是喝加料的奶茶。

  怎么说呢,有种准备离职不干了的从容淡定。

  但狼王没有离职,只有死亡。

  凌故月这边聊完了,萧谨也不好再继续逗留,转身跟着他上了电梯。

  在电梯门快要关上的时候,沈戎转过了头,对萧谨笑了笑。

  萧谨在这一刻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凌故月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问道:“怎么了?”

  “我觉得红狼族狼王很奇怪。”

  “他就没正常过,”凌故月嫌弃地说,“你离他越远越好,他也觊觎你的血。”

  萧谨点了点头,但内心的不安越来越大。

  两人一同睡了一觉,到点了才起来吃晚饭,晚饭很丰盛,鸡鸭鱼牛样样都有,就是没有羊肉,听说霍青山娶了绵羊族的妻子后减少了领地的羊肉进口,还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萧谨看着空荡荡的碗,突然问道:“故月,如果你有一天你对我腻了,会吃了我吗?”

  “啊?”凌故月一脸迷惑地看着他,“人肉和蛇肉都是禁吃名单的吧?”

  “麟哥做过草蛇汤。”

  “那是他奇葩。”

  萧谨忍不住笑出声:“那就好。”

  “你一天天的到底在想什么。”

  “没什么,吃饱了下去走走吧。”

  山庄修得跟个公园似的,很大,别说遛弯了,跑步都行,但因为是特定的人才能入住,所以也很冷清。

  他们顺着路标走到了一个湖边,刚想过去看看鱼,就看到那一头红发的老熟人。

  沈戎还是那身运动套装,他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手里握着鱼竿,边上还放着一杯奶茶,身后站着两个保镖,桶里已经有几条鲤鱼了。

  凌故月和萧谨对视一眼,决定还是走过去打个招呼,反正在别人的地盘,沈戎也不敢怎么样。

  还没走近,沈戎就先开口了:“你们吃饱饭了吗?”

  “饱了,下来散散步。”凌故月语气轻松随意。

  沈戎拿起奶茶喝了一口,没再说话。

  凌故月又忍不住问:“沈总统,这个观赏性鲤鱼不能吃吧?”

  “我知道不能吃,就是钓来玩,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钓鱼吗?”沈戎转过身,浅浅一笑,“我特别喜欢鱼刚钓上来时那种濒死挣扎的感觉,我都是等到它们快要动弹不得了才丢进水桶里,看着它们又慢慢活过来,让我有一种掌控了生命的快感。”

  “那你还真够变态的,”凌故月下意识脱口而出,“跟符月一个样。”

  “我和他可不一样,他这人只知道破坏,我更喜欢玩弄。”

  “我不太理解。”

  “等你理解了,你也就变得像我一样了。”

  萧谨不知道为什么,离这个人越近就越不舒服,他扯了扯凌故月的衣服,示意他快点离开这里。

  “对了萧记者,”沈戎突然叫到他,“你们人类发明的这个,不错。”

  沈戎晃了晃手里的奶茶,萧谨只能尴尬地笑了笑。

  “有时候我想不明白,你们人类既没有健硕的体魄,也没有特殊的能力,论敏捷度还不如兔子,但为什么还能位于这个世界的中位圈呢?现在看来,大概是靠智慧吧。”

  “哦……”萧谨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跟自己说这些。

  “所以说,人类是最适合做混血实验的。”

  萧谨瞪大了眼睛,这一刻他的不适感达到了巅峰,他甚至有些想吐。

  这时凌故月连忙把他护在身后,呵责道:“沈总统,你说这话有点不礼貌了吧?”

  “哎呀,抱歉抱歉,我也不是故意的,”沈戎笑了笑,态度吊儿郎当,“没想到他这么怕啊。”

  沈戎把桶里的鱼全部倒进湖里,然后起身拍了拍灰尘,拿上奶茶就走了,剩下的东西都留给保镖整理。

  看着沈戎越走越远,萧谨才稍微松了口气,他捂着胸口,心脏还在剧烈跳动,他以前是不太相信磁场第六感这些东西的,但见到沈戎会有这么明显的反应,是真不对劲。

  这种感觉,就像是老警察闻见了死人味一样。

  “我觉得他有点怪,”凌故月说,“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

  沈戎像是背后长眼睛一样,他突然停下了脚步,然后转过头,距离太远了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莫名觉得渗人。

  就连符月都没有这种阴恻恻的感觉。

  他们刚想走,就听到那两个保镖惊呼一声,回头一看,就看到很多鲤鱼都翻肚皮浮在了水面上,有的还开膛破肚,发出恶臭。

  沈戎什么时候投的毒?完全没看到他有小动作。